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第三章 信用信息管理與使用第四章 信用激勵與約束第五章 信用主體權益保護第六章 信用服務市場規范與發展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八章 附 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社會誠信水平,增強誠信意識,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社會信用,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下統稱信用主體),在社會和經濟活動中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的狀況。本條例所稱社會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識別、分析、判斷信用主體社會信用狀況的客觀數據和資料。其中,國家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產生和獲取的信用信息稱為公共信用信息, 其他信用信息統稱為非公共信用信息。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信用信息管理與使用、信用激勵與約束、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服務市場規范與發展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四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應當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依法依規、保護權益,信息共享、維護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信用工作組織體系和議事協調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人員、經費保障,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解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大問題。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是本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管理規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協調實施和監督管理,組織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應用以及相關服務工作。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維護,依法開展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以及相關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以及其他相關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業、本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制定行業信用管理制度,落實行業信用監管職責,協同做好信用信息共享、誠信宣傳教育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第七條 鼓勵和支持全社會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增強守法履約意識,自覺遵守公序良俗,履行社會責任,弘揚誠信文化,共同提升社會信用水平。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第八條 本省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和信用服務支撐能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和社會治理機制,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政務誠信監督評價機制和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公職人員的誠信教育和信用管理,依法履職、誠信施政、守信踐諾,增強決策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全省政務誠信建設相關工作,依托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運行陜西省政務誠信監測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政務誠信檔案,推進政務誠信信息共享,實施政務誠信監測,定期開展政務誠信評價。設區的市、縣(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政務誠信建設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協同做好政務誠信信息共享、政務誠信評價、政府機構失信治理等相關工作。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變更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市場主體予以補償。第十一條 市場主體應當增強法治意識,恪守契約精神,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規約,誠信履約、公平競爭。鼓勵市場主體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防范信用風險,參與信用建設示范創建等活動。第十二條 社會成員應當遵循誠信原則,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法律、法規,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社會成員應當樹立信用意識,關注自身信用狀況,維護自身良好信用。第十三條 司法機關應當推進司法公信建設,嚴格公正司法,體現社會公平正義,增強司法工作的公信力、權威性,提高社會公眾滿意度。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行業信用管理制度和行業信用記錄,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推行信用承諾制度,依據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實施分級分類監管,依法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懲戒措施,推動信用管理和服務創新,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重點人群職業信用建設,推廣使用職業信用報告,引導職業道德建設與行為規范。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自律規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會員信用檔案,開展行業誠信創建活動,推動行業信用建設。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會誠信宣傳教育,普及信用知識,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等部門以及各類學校、培訓機構應當將誠信教育和信用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民團體和有關單位應當結合精神文明創建、選優評先、道德模范評選等活動,樹立誠信典范,開展信用建設示范城市、示范縣(區)、示范鄉鎮(街道)、示范園區、示范村(社區)、示范街區、示范企業等創建活動,推廣信用建設、信用管理和信用惠民等方面的創新經驗。鼓勵、支持各類媒體加強誠信宣傳和輿論監督,弘揚誠信文化,宣傳和推廣誠信典型、誠信事跡,曝光失信行為,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第三章 信用信息管理與使用第十六條 省、設區的市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相關標準,建設、運行本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門戶網站,作為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和服務的基本載體。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應當實現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加強數據治理,提高數據質量,在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時保持數據一致。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組織協調,推動本級審批、服務、管理等各類政務信息平臺與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動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數據共享。第十八條 公共信用信息實行目錄制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統一編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應當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記錄、存儲本單位產生和獲取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按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將其歸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政務數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組織歸集本行政區域公共信用信息,并按照規定逐級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第二十一條 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可以按照約定,從信用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征集非公共信用信息。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鼓勵信用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對其在業務活動中產生或者獲取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和整合,并與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交換共享。鼓勵信用主體向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自愿提供資質證照、知識產權、水電煤氣、倉儲物流、市場經營、合同履約、社會公益、財務、經營業績等信用信息,并對信息真實性作出公開承諾,授權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相關信息進行整合、共享與應用。第二十二條 公共信用信息依法通過公開公示、政務共享、授權查詢等方式披露。非公共信用信息除依法公開外,也可以通過信用主體主動公布或者授權查詢等方式披露。個人信用信息一般不予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公開表彰獎勵、志愿服務、慈善捐贈或者見義勇為等事項信息時,個人或者信用主體提出不公開其自身信息的,除法律、法規或者國家另有規定的外,應當尊重其意愿,不予公開。第二十三條 信用主體的失信信息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予以公開,公開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自失信行為認定之日起計算。其中,信用主體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信息,公開期限至被移出名單之日。超過公開期限的失信信息應當轉為檔案保存。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四條 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應當按照規定在下列工作中查詢使用信用信息:(一)實施行政許可、行政檢查和重大行政處罰;(二)政府采購、國家投資工程招標投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財政資金和項目支持、科研項目管理等;(三)國家工作人員招錄、聘用、調任等;(四)選優評先、表彰獎勵等;(五)其他按照規定需要查詢使用的情形。第二十五條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信用信息工作機構以及信用信息的采集、提供、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以下信息安全管理職責:(一)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機制;(二)制定信用信息查詢規范,明確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查詢權限和查詢程序;(三)遵守法律、法規有關信息安全的其他規定。各類信用信息系統應當符合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要求。第四章 信用激勵與約束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會同同級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建立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對守信行為的倡導和褒揚,依法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和約束,營造社會誠信環境。第二十七條 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有下列行為記錄的信用主體可以列為守信激勵對象:(一)受到國家機關等組織表彰、獎勵,被授予榮譽稱號的;(二)參與搶險救災、見義勇為、社會公益、志愿服務、慈善捐助等,表現突出的;(三)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或者行業信用評價中被評定為最高信用等級的;(四)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可以列為守信激勵對象的行為。守信激勵對象的具體評定辦法和標準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第二十八條 守信激勵措施實行清單制管理,從下列范圍內依法確定:(一)在行政許可等工作中,予以容缺受理、優先辦理等便利措施;(二)在公共資源交易中,予以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級;(三)參與政府投資或者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建設項目,予以減免保證金;(四)在行政檢查中簡化檢查方式;(五)在政府優惠政策實施中,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或者予以重點支持;(六)在信用門戶網站或者相關媒體上進行宣傳推介;(七)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措施。守信激勵措施清單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編制。第二十九條認定失信行為應當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為依據:(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書;(二)生效的仲裁文書;(三)生效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裁決等行政行為決定文書;(四)法律、法規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文書。第三十條 認定嚴重失信行為應當以法律、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主要包括下列行為:(一)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二)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秩序的;(三)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四)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拒絕、拖延民用資源征用或者阻礙對被征用的民用資源進行改造,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的;(五)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嚴重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國家有認定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國家沒有認定標準的,具體認定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有關部門會同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信用主體被認定有嚴重失信行為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第三十一條 失信懲戒措施實行清單制管理。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統一編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失信懲戒措施清單,應當明確失信懲戒的具體事項、實施依據、實施對象、實施手段、實施主體、實施期限等內容,并限制在下列范圍:(一)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限制享受相關便利;(二)在財政資金資助等政策扶持中,作出相應限制;(三)限制參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交易;(四)在日常監督管理中,加強監管;(五)限制參與表彰獎勵,取消參加選優評先資格;(六)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懲戒措施。第三十二條 守信激勵應當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實施。失信懲戒應當與失信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不得超越法定失信懲戒的前提條件、處罰種類和幅度,不得對失信主體以外的第三方實施懲戒,不得實施未經公布的懲戒措施。第三十三條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認定相關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對象,并及時報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擬認定為守信激勵對象的,認定機關應當在認定前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個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認定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認定機關提出異議申請。異議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認定機關按照有關規定核查處理。對擬認定為失信懲戒對象的,認定機關應當在認定前將認定依據、理由和異議申請途徑等事項以書面或者其他方式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認定機關提出異議申請。異議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認定機關按照有關規定核查處理。第三十四條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應當及時將失信懲戒對象信息接入本單位行政管理、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系統,對失信主體實施自動攔截和限制,并將結果反饋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縣級以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通報失信懲戒實施情況,并向社會公開。第三十五條在實行告知承諾制度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服務事項中,申請人無不良信用記錄,且自愿采取書面告知承諾的,根據國家規定可以免交部分證明材料。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不履約的申請人,視情節實施相應懲戒。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服務。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應當在行政管理、資源配置、政務服務等事項中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將信用主體的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結果作為管理決策的依據。鼓勵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積極應用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提高交易安全,防范信用風險。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可以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和行業信用評價。行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和行業信用評價結果,對信用主體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低風險信用主體,減少監督檢查頻次;對高風險信用主體,在日常監管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查檢查力度和頻次。第五章 信用主體權益保護第三十八條 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信用主體權益保護制度,建立異議處理、信用修復和責任追究機制,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傳播、使用、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信用信息,需要獲取信用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最小化原則,并確保信息安全。依法或者依照約定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時,不得采集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采集的其他個人信息。除明確告知信用主體提供該信息可能產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書面同意外,不得采集個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不動產的信息和納稅數額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十條信用主體有權知曉其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等情況,了解其信用報告載明的信息來源和變動理由,有權通過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免費查詢自身信用信息或者信用報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并公布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規范,優化服務方式,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詢、報告出具等服務。向信用主體提供相關服務的,不得將該服務與信用信息采集相捆綁,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信用主體提供與該服務無關的信用信息。第四十一條信用主體認為信用信息的披露、使用等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信息工作機構或者其他信用信息采集單位提出異議:(一)信用信息存在錯誤或者遺漏的;(二)侵犯其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三)信用信息超期公開的;(四)不符合失信懲戒對象的認定條件而被列入或者按照規定應當移出失信懲戒對象名單而未被移出的;(五)信用評價不當的;(六)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二條信用信息工作機構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作出異議標注,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處理:(一)屬于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更正范圍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更正或者取消異議標注,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異議提出人。(二)屬于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更正范圍的,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轉交信用信息提供單位辦理;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應當自收到轉交的異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更正的決定,并告知信用信息工作機構;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自收到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決定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更正或者取消異議標注,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異議提出人。已共享到其他系統、網站的信用信息,按照前款規定進行更正后,有關單位應當自收到更正信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異議處理需要進行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者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入異議申請辦理時間。第四十三條在失信信息披露期限內,失信主體依法糾正失信行為、履行法定義務、消除不利影響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或者失信行為認定單位提出信用修復申請。符合信用修復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或者單位依照規定予以修復,并將信用修復情況告知信用主體。信用修復后,原失信信息不再對外公開;列為失信懲戒對象的,從名單中移除。信用修復的具體規定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第六章 信用服務市場規范與發展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支持、規范信用服務市場健康發展,鼓勵社會力量進入信用服務市場,參與社會信用管理、服務和監督。縣級以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信用服務市場的指導和監督。信用服務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制定并推行行業規范,提升信用服務行業公信力。第四十五條信用服務機構和其他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單位,收集、加工、使用信用信息或者提供信用服務產品,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審慎的原則,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對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損害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信用服務機構和其他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單位在境內采集的信用信息,應當在境內進行整理、保存和加工;向境外組織或者個人提供信用信息,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第四十六條鼓勵和引導市場主體在經營活動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服務產品,對守信主體采取優惠便利、增加交易機會等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措施。鼓勵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對信用狀況良好的會員采取重點推薦、表揚獎勵、提高評價等激勵措施。第四十七條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加強與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合作,推動信用信息在商務、金融保險、民生等領域融合應用。支持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服務行業組織、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研發和創新信用服務產品,開拓信用應用服務領域,滿足社會需求。鼓勵市場主體將信用數據作為市場資源配置要素,擴大信用交易規模,發展信用經濟新業態。鼓勵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以及人民團體,在依法履職過程中使用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服務行業組織、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提供的信用服務產品。第四十八條鼓勵開展信用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支持省內高等院校、中等職業院校設置信用管理相關專業或者開設相關課程,開展信用管理培訓,培養信用服務專業人才。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四十九條國家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向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的,由本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書面催促提供;經催促仍不提供的,由有權機關給予通報批評,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第五十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公共信用信息提供或者使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按照規定編制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的;(二)未按照規定履行信用信息采集、歸集、共享、公開和查詢等工作職責的;(三)未按照規定使用信用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的;(四)篡改、虛構、泄露、竊取和違法買賣信用信息的;(五)未按照規定履行異議信息處理、信用修復職責的;(六)未按照規定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的;(七)未按照規定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履行保障信息安全職責的;(八)未按照規定履行告知義務的;(九)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第五十一條信用服務機構和其他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違法采集、歸集信用信息的;(二)違法獲取或者出售信用信息的;(三)篡改、虛構、泄露信用信息的;(四)提供虛假信息和信用服務產品的;(五)未經許可或者授權查詢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信息的;(六)未按照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開展業務活動的;(七)通過虛假宣傳、承諾信用等級等方式承攬業務的;(八)拒絕、阻礙相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九)侵害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八章 附 則第五十三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一)本條例所稱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是指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二)本條例所稱信用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向社會提供信用信息產品和信用管理咨詢服務的機構;(三)本條例所稱信用記錄,是指能夠客觀反映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的行為信息;(四)本條例所稱信用檔案,是指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等信用信息的集合;(五)本條例所稱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是指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出具的,記載信用主體公共信用信息,反映信用主體基本信用狀況的書面報告;(六)本條例所稱信用報告,是指由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記載信用主體信用信息,分析評價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的書面報告。第五十四條《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條例》對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異議信息處理等的規定與本條例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本條例執行。第五十五條本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陜西人大 | 2021/12/01
陜西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交通運輸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團、省交通集團、省交通工程質監站,各收費公路經營公司:為加強公路養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優化養護市場營商環境,進一步規范施工單位行為,建立優勝劣汰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省交通運輸廳制定了《陜西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經2020年第6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交通運輸廳2020年10月17日陜西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養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優化養護市場營商環境,進一步規范施工單位行為,建立優勝劣汰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依據交通運輸部《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關于做好公路養護工程招標投標工作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公路養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是指省交通運輸廳或其委托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合同文件等,通過量化方式對采用招標投標及政府采購方式參與我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干線公路養護工程的施工單位進行信用評價。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參照執行。第三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評價結果實行公示、公告制度。第四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全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的信用評價管理工作,制定全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的審定和發布。省公路局負責全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管理的事務性工作。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對各市(區)交通運輸局、高速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法人上報的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結果進行核查(包括對臺帳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扣分標準的準確性、簽認程序的完備性等進行核查),匯總分析形成全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綜合評價初步結果并報送省交通運輸廳。(二)指導各市(區)交通運輸局、省交通工程質監站、養護工程項目法人開展信用評價相關工作。(三)負責對各相關單位的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工作及結果應用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各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本轄區普通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初步評價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一)負責本轄區普通公路養護施工單位的信用初步評價工作,并將初步評價結果報送省公路局。(二)指導市級質量監督機構、普通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法人開展信用評價相關工作。高速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法人負責所轄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單位的信用初步評價工作,并將初步評價結果報送省公路局。第五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等級分為AA、A、B、C、D五個等級。在省內至少參與兩個合同段的養護工程的施工單位方可取得AA級參評資格。各信用等級對應的分值為:AA級:95分≤X≤100分,信用好;A級:85分≤XB級:75分≤XC級:60分≤XD級:X第六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工作實行定期評價和動態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定期評價工作每年開展1次,是對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信用行為進行評價。動態評價是公路養護施工單位發生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嚴重失信行為時,直接確定信用等級為D級的信用評價工作。第七條? 評價內容由公路養護施工單位投標行為、履約行為和其他行為構成,評價標準具體按照《陜西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行為評定標準》(附件1)執行。信用行為評價分值計算公式按照《陜西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行為評價計算公式》(附件2)執行。投標行為以施工單位單次投標為評價單元,履約行為以單個施工合同段為評價單元。第八條? 投標行為和履約行為初始分值為100分,實行累計扣分制。若有其他行為的,從單位信用評價總得分中扣除。第九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的依據為:(一)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省公路局、市(區)交通運輸局、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獎罰通報等正式發布的文件。(二)招標人、項目法人、現場管理機構、監理單位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三)司法機關做出的司法認定;審計部門的審計意見。(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認定不良行為的有關資料。第十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的信用評價程序為:(一)基本信息錄入。養護工程項目法人在陜西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工程基本信息。在陜西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未備案的公路養護施工單位錄入企業資質、主要人員資歷等單位基本信息。公路養護施工單位及高速公路養護工程的基本信息由省公路局負責審核。普通公路養護工程基本信息由各市(區)交通運輸局審核。(二)投標行為評價。公路養護施工單位投標行為由招標人負責評價。招標人完成每次招標工作后,僅對存在不良投標行為的養護施工單位進行投標行為評價。聯合體有不良投標行為的,其各方均按相應標準扣分。投標行為評價應在每次招標評標結果公示后報送初步評價單位。(三)履約行為評價。履約行為由養護工程項目法人或現場管理機構進行評價。項目法人或現場管理機構結合項目日常管理對養護施工單位履約行為實時記錄并進行評價,并于當年12月底前報送初步評價單位。聯合體有不良履約行為的,其各方均按相應標準扣分。當年度施工單位無履約行為或不參加履約評價,但因存在不良投標行為產生信用評價結果的,當年度評價結果不能高于A級。(四)其他行為評價。其他行為由負責項目監管的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省公路局、市(區)交通運輸局、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評價。其中,質量監督機構做出的其他行為評價于當年12月底前報送初步評價單位。第十一條? 信用評價結果報送時限要求為:市(區)交通運輸局、高速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法人于每年1月底前,將所轄公路養護施工單位的信用初步評價結果報送省公路局。省公路局于每年3月15日前,將全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綜合評價初步結果報送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運輸廳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審定,并對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進行公示。公路養護施工單位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限內向省公路局提出申訴,省公路局應及時處理申訴并將結果報備省交通運輸廳。第十二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結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養護施工單位在我省無信用評價結果的,其信用評價等級可延續1年。延續1年后仍無信用評價結果的,按照初次進入我省情況對待確定,但不得高于在我省原評價等級的上一等級。初次進入我省公路養護市場的施工單位信用等級按A級對待。第十三條? 公路養護工程交工驗收后,施工單位如不履行缺陷責任期職責,或存在不按時整理和提交相關竣工資料、不配合項目法人進行結算等行為、影響正常竣工驗收的,信用等級作降一級處理。市(區)交通運輸局、高速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法人發現公路養護施工單位存在直接定為D級行為的,應及時報送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審核并經省交通運輸廳確認后,該單位在陜西省一年內信用評價等級為D級。因受到行政處罰被直接認定為D級的單位,其評價為D級的時間不得少于該行政處罰期限。第十四條? 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結果在全省范圍內適用。招標人應將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到招標投標活動中,并在招標文件中列明對不同信用等級投標人的具體優惠或限制條件。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及時、客觀、公正開展公路養護施工單位的信用評價及結果應用工作,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設置市場壁壘。省公路局應不定期對各單位的評價及結果應用情況開展督導檢查,一旦發現擾亂正常公路養護市場行為的,應當責令整改并在全省范圍進行通報。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陜西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行為評定標準(略) 2.陜西省公路養護施工單位信用行為評價計算公式(略)
省人民政府 | 2021/11/23
陜西省衛生健康信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全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使用,建立健全信用監管機制,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結合衛生健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衛生健康信用信息,是指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以及依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委托的機構”),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可用于識別、分析、判斷行政相對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下簡稱信用主體)衛生健康信用狀況的數據和資料。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衛生健康信用信息的采集、歸集、共享、披露、使用、修復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維護信息安全和信用主體 的合法權益,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第五條 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省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省衛生健康系統信用信息目錄和數據清單,制定全省衛生健康信用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相關標準和業務規范,促進全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各設區市、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設,共同推進衛生健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第二章 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第六條 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設運行全省統一的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平臺,以信用主體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個人身份號碼為基礎,歸集整合全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建立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應當依據信用信息目錄和數據清單,組織做好相關信息的采集、報送和數據更新工作。第七條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分為基礎信息、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第八條從業機構的基礎信息主要包括:機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濟類型、成立日期、地址、許可范圍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號碼、職務等信息。從業人員的基礎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號碼、職務、職稱、執業范圍、執業地點(或單位)等信息。第九條守信信息主要包括:(一) 獲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表彰、表揚、獎勵的信息;(二) 參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組織開展的扶貧、對口支援、搶險救災、衛生應急、志愿服務、無償獻血、慈善捐助等社會公益活動的信息;(三) 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第十條失信信息主要包括:(一)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刑事處罰的信息;(二) 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考試作弊、論文抄襲、 冒名頂替等弄虛作假行為信息;(三) 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信息;(四) 拒不執行行政決定、阻礙或抗拒監督執法等信息;(五)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提供的聯合懲戒對象信息;(六) 國家“互聯網+監管”平臺提供的失信信息;(七) 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第十一條 全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平臺應當與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報告系統、國家“互聯網+監管”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等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鼓勵信用主體以聲明、自愿注冊、自主申報、信用承諾等方式向全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平臺提供自身信用信息。第十二條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相關信用信息。第三章 信用評價及應用第十三條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依托全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平臺,按照全覆蓋、標準化和公益性原則對從業機構進行信用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的依據。第十四條 衛生健康信用評價結果由高到低分為A(優秀)、B (良好)、C (中等)、D (較差)、E(差)五個等級,由全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平臺依據信用評價標準自動生成,動態調 整。信用等級控制規定如下:(一) 從業機構在任何領域存在不良行為記錄,或者在本省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等級較低的,不得評為A級;(二) 從業機構在衛生健康領域存在不良行為記錄的,在信用修復前不得評為B級及以上等級;(三) 從業機構在衛生健康領域存在5條及以上不良行為記錄的,在信用修復前不得評為C級及以上等級;(四) 從業機構被其他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列入聯合懲戒對象的,在信用修復前不得評為D級及以上等級;(五) 從業機構在衛生健康領域發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符合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嚴重失信主體認定標準,被列入聯合懲戒對象的,其信用評價結果直接判定為E級。第十五條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應當將信用評價結果納入“雙隨機”抽查監管事項,并按下列原則對從業機構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一) 對A級從業機構,抽查比例設置為原抽查比例的30%;(二) 對B級從業機構,抽查比例設置為原抽查比例的50%;(三) 對C級從業機構,抽查比例設置為原抽查比例的100%;(四)對D級從業機構,抽查比例設置為原抽查比例的150%;(五) 對E級從業機構,列為重點對象實施嚴格監管,抽查比例設置為原抽查比例的200%。對評價為D級、E級的從業機構,要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約談,督促其糾正失信行為,進行信用修復,提升信用水平。第十六條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對信用評價結果為A級的從業機構,可以作為聯合激勵對象實施下列激勵措施:(一) 在行政許可和政務服務活動中,享受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等便利措施;(二) 優先享受行業政策扶持和評先評優;(三) 優先參與科研、試點等行業項目;(四) 在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上進行宣傳推介;(五) 將相關信息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六) 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激勵措施。第十七條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對信用評價結果為E級,且被列入聯合懲戒對象的從業機構,應當依法采取下列懲戒措施:(一) 在行政許可和政務服務工作中,不適用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二) 限制行業政策扶持;(三) 限制參與表彰表揚獎勵,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四) 限制參與政府采購和項目招投標;(五) 將相關信息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懲戒措施。第十八條 從業機構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定機構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并提供佐證材料。評定機構應當在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受理,并在確認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處理結果。第十九條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應當依據《陜西省公共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做好信用修復工作。第四章 監督管理第二十條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對全省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督導檢查。第二十一條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應當建立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報告制度,定期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第二十二條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應當遵守國家和本省信息安全相關法規,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機制,采取有效技術措施,確保信用信息安全。第二十三條各市、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委托的機構在衛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下列行為的,由上級部門責令改正,對逾期未整改的追究相關責任:(一) 未按規定報送、共享和使用信用信息的;(二) 篡改、虛構、隱匿或者違規刪除信用信息的;(三) 違反法律、法規披露或者泄露信用信息的;(四)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第五章 附則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陜西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信用中國(陜西) | 2021/11/12
《寶雞市“十四五”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印發實施
按照寶雞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要求,寶雞市信用辦會同寶雞市信用建設促進會編制了《寶雞市“十四五”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在前期調研、起草編制、意見征求、專家評審等基礎上,進行了深入研討和反復修改,并與《陜西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寶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進行了銜接。現經寶雞市政府審核通過,以寶雞市發改委名義印發實施。《寶雞市“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主要是闡明“十四五”期間全市以法律、法規、標準和契約為依據,以健全覆蓋全社會成員的信用體系和信用基礎設施網絡為基礎,以信用信息應用和信用服務為支撐,安排部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導向、主要目標和重大任務,是指導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行動總則和實施依據。《規劃》共10章,一是總結了“十四五”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和機遇;二是提出了“十四五”信用體系建設的思想、原則和目標;三是重點聚焦政務、商務、社會、司法四大領域信用建設;四是完善歸集、獎懲、安全、服務、企業五大信用制度體系;五是建設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六是實施新型信用監管機制;七是實施信用建設十大示范試點工程;八是培育信用服務市場;九是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十是強化信用建設保障措施。
寶雞市發展改革委 | 2021/10/15
西安市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
西安市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西安市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9月18日鏈接:西安市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網 | 2021/09/30
關于印發《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的通知
陜知發〔2021〕43號陜西省知識產權局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的通知各設區市、韓城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知識產權局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9月2日(此件公開發布)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陜西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奮力譜寫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的關鍵五年,也是全省知識產權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知識產權強省的重要階段。根據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按照《陜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一、發展基礎與面臨形勢(一)發展基礎“十三五”時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陜西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知識產權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陜西省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省政府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召開兩輪合作會商會議,深化局省合作。全省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深入實施《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的實施意見》《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建設創新型省份知識產權工作方案(2015—2017年)》《陜西省知識產權(專利)工作“十三五”規劃》,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知識產權綜合實力顯著提升,對全省經濟、科技、貿易、文化等方面的支撐作用日益彰顯,為陜西知識產權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大幅提高。“十三五”時期,核心專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權、優質地理標志產品不斷增加。全省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從“十二五”末的6件增加到14.1件,年均增長18.6%,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94件,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和有效商標注冊量分別提高到5.5萬件和49萬件,著作權登記數突破5萬件。PCT專利年申請量提高到476件。地理標志商標達到139件,累計獲批地理標志保護產品86個。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5項。知識產權運用水平快速提升。“十三五”時期,一批知識產權運營重大項目先后落地,全省知識產權事業基礎更加牢固。國家知識產權局先后在陜西布局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西安)試點平臺、陜西航空航天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西安)試點城市、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西安),國家版權局批準設立西部國家版權交易中心等,成為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加速發展的引擎。知識產權金融發展迅速,質押融資總額116億元,年均增長22.7%。登記專利權質押合同2098項,年均增長26.9%。實施專利導航項目47項。開展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項目79個,其中,“探索構建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機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第一批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試點經驗與典型案例在全國復制推廣。率先在全國開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培育發展工作,積累了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引領創新發展的實踐經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涵蓋全省所有貧困縣,為鄉村振興、產業升級、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持續優化。“十三五”時期,全省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鐵拳”“劍網”“昆侖”“龍騰”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五年間,全省累計受理專利行政案件3278件,結案3175件。版權案件119件,結案107件。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6371件,審結15811件。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嫌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208件331人,提起公訴210件362人。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逐步提高,營商環境不斷改善。在全國率先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督查檢查,促進了市區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有效落實。加強快速保護,建立中國(西安)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進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知識產權快速保護。加強協同保護,省知識產權局與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貿促會、西安海關等單位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建立省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持續開展軟件正版化督查檢查,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軟件正版化率大幅提升。省委宣傳部、省高院、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單位定期發布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和典型案例,提升知識產權保護影響力。省高院制定了《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實施意見》《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確定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促進知識產權案件規范審理。省檢察院成立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制定《陜西省檢察機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意見》,加強涉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體化辦理。省知識產權局與省自貿辦、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西安海關等部門聯合印發《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指導意見》《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指導意見》,探索建立陜西自貿試驗區知識產權行政、司法、仲裁、調解等多元解決機制。加強重點保護,在絲博會、農高會等重點展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積極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建立陜西省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推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形成覆蓋全省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十三五”時期,全省知識產權工作機構職能進行了歷史性重構,實現了對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的集中統一管理。陜西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23個增加為31個,全省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建設成果豐碩,2020年,省知識產權局被省委命名為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在全國率先形成“三標同貫”工作格局,共799家企事業單位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工作,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逐步建立,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園區、縣(區)達到55個,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達到23個。開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核準試點,地理標志管理工作系統化、規范化不斷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十三五”時期,全省執業專利代理師由218人增加到391人,具有專利代理資格人員由223人增加到1220人,專利代理機構由33家增加到129家,商標代理機構由545家增加到1097家,版權公共服務站達到9家,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數量超過1200家,從業人員超過1萬人。全省商標受理窗口達到7家,獲批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1個。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更加規范,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注冊得到初步遏制。成立陜西省貿促會商事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組織編寫《絲綢之路經濟帶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專利)法律制度匯編》《陜西省企業境外知識產權活動指南》,構建我省知識產權海外風險防控體系。陜西省“一帶一路”知識產權語言服務人才培養中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全省共舉辦知識產權培訓1524班次,累計培訓29.9萬多人次。回顧過去五年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十三五”規劃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這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的結果,是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的結果,也是全省廣大知識產權工作者埋頭苦干的結果。我們取得了一些基本經驗,主要有:必須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必須始終貫通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知識產權的重要指示論述,明晰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方位,堅持系統觀念,確保各項工作在行動上與黨中央同頻共振。必須始終發揮知識產權激勵創新的作用,強化知識產權功能定位,融入和服務全省發展大局和中心任務,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能,服務和支撐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必須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積極進取的工作作風,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不斷解放思想,積極服務陜西高水平對外開放,凸顯知識產權支撐陜西譜寫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的重要作用。(二)面臨形勢當前,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知識產權工作面臨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從國際看,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深刻影響各國發展以及力量對比,知識產權作為競爭的戰略資源和核心要素作用更加凸顯。從國內看,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創新成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創新需要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從全省看,陜西正處在奮力追趕超越的關鍵時期,發展動力加快轉換、發展空間不斷拓展,知識產權將在激發創新潛能充分釋放,營造良好的對外開放和營商環境,支撐和保障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形勢和任務要求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必須抓住重要戰略機遇期,全面推動和構建知識產權發展新格局。過去五年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有:一是知識產權整體質量效益還不夠高,高價值知識產權偏少,知識產權服務全省主導產業做大做強作用發揮不夠;二是知識產權市場化程度不高,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不足;三是對知識產權的功能定位認識還不夠深刻,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仍然跟不上;此外,還存在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知識產權高端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知識產權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知識產權支撐對外開放格局基礎不牢等問題。“十四五”期間,要準確把握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順應知識產權發展形勢,用好已經形成的基礎支撐和有利條件,緊緊抓住共建“一帶一路”、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以及陜西自貿試驗區、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等重大戰略,搶抓機遇、創造條件,發揮知識產權在創新發展中的關鍵作用,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找準深度融入和全面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著力點和突破口,持續推動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為奮力譜寫陜西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一)指導思想“十四五”時期,全省知識產權發展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通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來陜考察重要講話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新發展理念,以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主線,以建設更高水平知識產權強省為目標,以提高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根本動力,在更高層面上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更加彰顯知識產權對全省經濟、科技、貿易、文化等方面的支撐作用。(二)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全面領導,全面提高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為新時代追趕超越發展提供堅強保證。引導樹立“實干”導向,埋頭苦干,推動知識產權各項工作落實、落細,見到實效。堅持質量優先。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聚焦解決知識產權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和新問題,重視研判知識產權與經濟高質量發展不相適應的深層次、體系性問題。加強重點工作前瞻性研判、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最大限度挖掘創新潛力,激發創新活力,推動主要依靠創新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發展。堅持法治思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加快職能轉變,嚴格依法行政,構建省、市、縣權責清晰、運行順暢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構建更加高效的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堅持統籌協調。推進知識產權與產業和區域政策銜接,加強對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等各類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和分類指導。堅持系統觀念,健全知識產權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區域協作,協同共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提高知識產權領域系統治理效能。堅持開放合作。主動參與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先進知識產權管理經驗,提高涉外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效能,增強市場主體涉外知識產權風險防范與應對能力。積極融入國家及區域重大發展戰略,服務和支撐我省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知識產權強省建設邁向更高水平,知識產權發展主要指標保持中西部先進行列,知識產權在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中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知識產權產出主要指標穩定增長,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件,PCT專利年申請量達到900件,著作權登記數達到15萬件,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分別達到160件和100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數達到150個,授權植物新品種120件。——知識產權高效能運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顯著加快,知識產權許可轉讓貿易額明顯增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達到300億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企業達到350家。——知識產權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全面加強,司法保護、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維權援助、行業自律、權利人自我保護相結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日趨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更加嚴格規范,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達到85%,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知識產權高效率管理。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更趨完善,部門溝通和協調更加高效、順暢。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能力顯著增強,貫標單位達到1300家。國家及省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園區、縣(區)達到60個,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達到68個,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累計達到230家。——知識產權高品質服務。知識產權服務業有序發展,服務機構專業化水平明顯提升,高端服務供給更加充分,版權公共服務站達到50家,知識產權服務業從業人員達到2萬人。全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布局更加均衡。知識產權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自律、行業自我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建設高質量人才隊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全面加速,人才交流更加活躍,培訓更加廣泛,形成一支結構優、素質高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達到20人。“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主要發展指標序號指標名稱2020年2025年屬性1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件)4.948預期性2PCT專利年申請量(件)476900預期性3著作權登記數(萬件)515預期性4地理標志商標(件)139160預期性5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個)86100預期性6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數(個)111150預期性7授權植物新品種數(件)46120預期性8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億元)116300預期性9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70.585預期性10知識產權貫標單位(家)7991300預期性11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園區、縣(區)(個)5560預期性12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個)2368預期性13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家)130230預期性14知識產權服務業從業人員(萬人)12預期性15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人)1120預期性三、重點任務“十四五”時期,全省以加快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為重點,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一)全面提高知識產權創造水平大力培育高價值發明專利。依托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重點圍繞全省航空航天、能源化工、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等主導產業,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輸變電、數控機床、煤化工、無人機、工業機器人、3D打印等標志性產業鏈,大力培育高價值發明專利,加強關鍵領域自主知識產權創造和儲備。圍繞我省能化資源清潔轉化與高效利用、先進金屬材料、高端集成電路與先進半導體器件及智能制造等“卡脖子”領域關鍵技術進行知識產權布局。推動完善以質量和價值為導向的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創新資源向高價值發明專利創造聚焦。推動專利優先審查向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高價值發明專利傾斜。全面取消專利資助政策,重點加大對后續轉化運用、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政策支持。深入推進商標品牌建設。以發展商標為支撐的品牌經濟為著力點,培育高知名度商標品牌。開展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面向企業、產業和基層加強商標品牌建設的指導和服務。指導、支持商標國際注冊,積極引導企業依托自主品牌“走出去”。推進“數字商標”建設,提升數據分析綜合運用能力。加大對馳名商標、地理標志、老字號商標的挖掘和培育力度,指導開展“陜西好商標”評選活動。加強對全省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點行業商標注冊申請的指導。利用中國品牌日、國際商標節、商標品牌發展論壇等活動,營造商標品牌培育良好氛圍。推動版權產業發展。推動完善版權產業發展的制度和政策,實現由數量和速度向質量和效益轉變。開展版權經濟貢獻率調查,推動建立版權產業大數據庫。整合版權產業資源,推動版權成果轉化和運用,促進版權與各相關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持續開展版權示范創建活動,優化版權社會服務體制機制,引導和規范版權社會服務機構建設,全面提升版權社會服務能力。著力培育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培育高知名度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爭創國家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支持各地區積極運用國家地理標志注冊申報“綠色通道”,不斷提高地理標志總量。深入開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核準試點工作。加強地理標志產品生產中傳統工藝、專利技術與標準的結合,突出產品培育、品質提升、品牌打造。探索地理標志智慧監管模式,強化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管。制定陜西省地理標志品牌建設指南(技術規范),編制年度《陜西省地理標志品牌發展指數報告》。專欄1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專項。重點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支持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中心建設,促進高價值專利轉移轉化運用。陜西文化系列出版工程。組織出版《延安紅色基因文化》《中國“三航”科技》《陜西文物考古全集》《文化陜西》《影像絲路》第一、二輯(10卷含融媒)等系列叢書。現代種業提升項目。實施農業種質資源保護項目,開展全省農業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工作,健全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體系,建設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庫1個,種質圃5個,專業基因庫1個,提升改造畜禽保種場10個;開展農業生物育種科技重大攻關,支持制種大縣發展,完善商業化育種體系;建設區域性品種測試評價站,提升農作物品種特性和種子質量評價評估能力。(二)加快知識產權轉化運用落實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激勵政策。推動落實國家、陜西關于高等院校、國有企業知識產權轉化收益分配制度,降低知識產權轉化中的責任風險。推動落實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轉讓許可減征免征所得稅政策,促進市場主體增加創新活動投入,加快知識產權轉化。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利有序向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引導鼓勵專利權人將自主知識產權融入技術標準,促進技術、專利與標準協同發展。設立陜西省知識產權運營交易中心。加大陜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力度,提升陜西版權貿易與保護平臺功能,有效推進版權貿易。做好專利獎評選工作,選拔一批能夠引領我省產業高端化發展的高價值專利項目。推動提升陜西省專利獎授獎層級。提高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成效。重點圍繞我省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提升能源產業高端化水平、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服務業發展新體系、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以及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優化產業平臺和空間布局等,促進高價值專利運用,推進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支撐產業提升創新力和競爭力,推動構建具有陜西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實施商標品牌戰略,開展商標品牌強省專項行動,推動知識產權為我省特色優勢產業賦能,引導企業增強商標品牌經營能力。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接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知識產權扶貧政策措施向常規性、普惠性和長效化轉變,推動扶貧企業、產業依靠知識產權提檔升級。發揮好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西安)試點平臺、西部國家版權交易中心平臺、西安國家數字出版基地的作用。支持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西安)建設。做好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工作。深入開展專利導航工程,促進創新鏈、產業鏈有機結合。加快發展知識產權金融。優化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體系,建立質押融資風險管控和分擔機制,探索試點質物處置模式。鼓勵支持知識產權保險、信托等金融產品創新,以知識產權出資作價入股。推動設立陜西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支持在陜西自貿試驗區試點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創新,探索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增強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更加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以深化知識產權貫標工作為抓手,推動企業組織制度和運行模式創新。助推實施“創新型企業騰飛行動計劃”,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重點服務創新型領軍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高技術企業提升知識產權綜合運用能力,助推實施創新型企業上市、創新人才創富“雙百工程”。專欄2專利轉化專項計劃。主動對接中小企業技術需求,建設暢通的技術要素流轉渠道,解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利轉化難、中小企業創新難的“兩難問題”,引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將未充分運用的專利技術以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多種方式向省內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利導航工程。構建高價值發明專利創造與產業創新相互匹配,專利布局與產業鏈培育相互支撐的專利導航工作機制,每年實施產業規劃類、研發活動類、企業經營類專利導航項目20項,提升專利導航項目應用成效。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大力發展果業、畜牧業、設施農業三大產業和茶葉、食用菌、中藥材、富硒農產品等區域特色農業,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造縣域公共品牌。探索“標志-產品-品牌-產業”發展路徑,將地理標志登記保護與產業發展,產業發展與鄉村振興、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傳承等相結合,推進全省地理標志高質量發展。(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推動設立西安知識產權法院。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加重侵權人舉證責任,加大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力度。研究建立侵權損害評估制度,加快建設專業化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機構。探索建立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制度,積極發揮公證在侵權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證據輔助作用,著力解決權利人舉證難問題。深入開展打擊刑事犯罪“昆侖”專項行動,同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行動。完善知識產權犯罪偵查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情報導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批捕、起訴工作集中管轄制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辦案力度,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審判違法行為、執行違法行為。積極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制度,提升審判效率。加強各類知識產權司法案件的統計和公開工作。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推動各市、縣(區)黨委和政府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圍繞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強化版權全鏈條保護,持續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依法打擊侵犯版權行為。建立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專項整治工作長效機制,加大對育種材料的創制與保護力度。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協同治理,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持續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進出口環節侵權行為。加強以“秦藥”為代表的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加強對文化產業、傳統知識的保護和利用。加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出臺《陜西省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探索建立地理標志聯動保護機制,推動形成生產地、流通地、銷售地聯動查處地理標志侵權違法行為工作格局。加強專業技術研發和運用,通過源頭追溯、實時監測、在線識別等技術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積極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新技術,強化對知識產權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的發現和查處力度。推廣應用國家侵權假冒線索智能檢測系統和公證電子存證技術,提升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效率及精準度。指導各類網站規范管理,刪除侵權內容,屏蔽或斷開盜版網站鏈接。支持推動區塊鏈等技術在版權保護領域的發展應用。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惡意注冊行為。加強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推動設立中國(陜西)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升中國(西安)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服務能力。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銜接,促進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協調。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合作機制,加強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和跨部門跨區域的執法協作。引導知識產權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開展工作,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落實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加強知識產權行政裁決人員配備和能力建設,支持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城市建設。提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裝備現代化、智能化水平。鼓勵行業組織、商會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持續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構建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建立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標準、證據規則和案例指導制度。持續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技術調查官工作機制,研究建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在西安市檢察機關就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開展試點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建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完善省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進一步完善全省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完善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舉報獎勵機制,加大對舉報人員獎勵力度。專欄3中國(陜西)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動設立中國(陜西)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拓寬專利快速保護通道,建立集全省重點產業專利申請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于一體,審查確權、行政執法、維權援助、仲裁裁決、司法銜接相聯動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全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建設。加大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力度,深化中小微企業維權援助工作,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防范和應對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程。加強秦腔、眉戶、陜北秧歌民歌、弦板腔、西秦刺繡、華陰老腔、西安鼓樂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推廣,逐步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活化、產業化。傳統工藝振興工程。推動西秦刺繡、富平石刻、鳳翔泥塑、安塞剪紙、耀州窯陶瓷、寧強羌繡、洛南草編等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培育形成陜西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四)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高效管理完善知識產權法規制度。持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開展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研究,做好政策措施與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推動制定《陜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建立健全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規章制度。在《陜西省專利條例》《陜西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修訂基礎上,開展《陜西省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條例》制訂工作。研究制定促進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工作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強對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及其源代碼等的有效保護。研究制定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落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樹立全省知識產權發展“一盤棋”思想,全面提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能力,基本形成與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修訂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提升知識產權統籌發展能力,合力推進全省知識產權重點任務貫徹落實。編制《陜西省知識產權強省戰略綱要(2021—2035年)》。按年度制定實施《陜西省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引》。強化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和指導。根據全省各地區知識產權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加強對設區市、縣(市、區)知識產權重點工作的指導。支持和引導設區市、縣(市、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類孵化器以及眾創空間,加強知識產權互動合作,實現創新資源與知識產權資源優勢互補。支持1-2家符合條件的設區市申報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實施知識產權強縣(園區)工程,激活縣域創新發展活力,助推特色主導產業形成競爭優勢。持續推進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引導創新主體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資產管理制度,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效能。推進知識產權強企工作,做好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加強知識產權政策支持和要素引導,激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新發展活力。支持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建設。服務和支撐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在我省以國家(西部)科技創新中心為引領,以西安、寶雞、漢中等創新型城市為支撐,以重點科技創新城(園區)為主要載體的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建設中,強化知識產權服務和支撐。重點支持關中各設區市、縣(區)加強協同創新,助推關中打造引領全省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源。支持西安依托知識產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寶雞發展智能制造、高端制造,建設全省先進制造業示范基地和國家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積極服務全省產業轉型升級和區域轉移,支持咸陽加快新舊動能轉換、銅川高質量建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渭南構建現代化產業新體系。服務陜北建設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和能化裝備制造基地,強化知識產權對高水平建設榆林能源革命創新示范區、延安綜合能源基地的創新引領和技術支撐。指導陜南培育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助推漢中創建國家循環經濟建設示范城市,推動安康高標準建設富硒食品原材料種養殖基地和深加工基地,支持商洛發展生態產業和綠色循環新材料,更好發揮楊凌農業技術創新優勢和品牌優勢。專欄4知識產權強縣(園區)工程。指導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園區和全省重點產業特色園區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和服務平臺,培育知識產權示范園區。支持園區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主導產業,以“揭榜掛帥”等方式組織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加強知識產權布局,推動技術轉化應用。支持園區建立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培養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專業人才。(五)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支撐能力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建設陜西省知識產權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開展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推動各設區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全覆蓋。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水平,支持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建設運行,加速構建知識產權數字化服務體系。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統一標準、統一窗口”的總體工作要求,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涉外商事爭議解決能力,推進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陜西調解中心建設。增強高品質知識產權服務供給。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拓展服務領域,為創新主體提供全鏈條、專業化知識產權服務,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分級分類評價。持續推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提升中介服務質量。加大高端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培養,提升涉外專利申請代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以及運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能力。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創新公共服務形式,豐富公共服務產品供給。支持西安專利代辦處(國家知識產權局陜西業務受理窗口)提高“數字化”“信息化”水平,強化知識產權業務受理“一窗通辦”服務能力。優化全省商標受理窗口區域布局和信息化建設,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建立健全以知識產權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完善知識產權信用評價體系,加強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持續開展“藍天”專項行動,運用“互聯網+”技術實施智慧監管、動態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完善計劃制定、名單抽查、結果公示、數據存檔等工作流程及規范,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建設,加強行業自治自律。專欄5陜西省知識產權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加大知識產權信息集成力度,實現數據采集、分析挖掘、綜合管理等功能。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分析,進行創新態勢、保護效能、服務需求等主題挖掘,提供基于大數據的信息決策支持。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深入推進國家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研究制定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建立重復侵權、故意侵權企業名錄社會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六)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和文化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全省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建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構架。加強政策宣傳,鼓勵和引導知識產權從業人員參加知識產權職稱資格考試。做好全國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西安考點組織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知識產權學科體系建設,開設知識產權公共選修課,加強知識產權緊缺人才培養。推動知識產權智庫建設,重點支持一批以知識產權為主攻方向的研究團隊。完善知識產權行政檢察專業化辦案組、專業檢察官人才庫、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庫工作機制,提升辦案專業化水平。拓寬知識產權仲裁員聘任渠道,建立適應業務發展的仲裁員報酬制度。吸引熟悉知識產權業務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加入公證員隊伍,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公證服務人才體系。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志愿者制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治理。持續加強國家知識產權培訓(陜西)基地建設,充分發揮中國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平臺陜西子平臺作用,加強對黨政機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業相關人員知識產權培訓。常規化、分層次開展全省知識產權系統業務能力提升培訓。推動將知識產權內容納入全省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納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計劃,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內容。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開展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借助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用好融媒體,建立健全政府活動宣傳、媒體傳播報道、學界文章影響等相互促進的知識產權傳播大矩陣。實施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工程,開展知識產權“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市場”等活動,推動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深入人心。依托“426”知識產權宣傳周、“專利周”等開展重點宣傳。充分運用公益廣告,宣傳知識產權文化。創新宣傳方式方法,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完善全省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發布機制,建立發布年度專利、商標、版權、農業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以及海關、文化市場等領域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制度。借鑒國內外知識產權文化普及推廣經驗,宣傳推介具有陜西特色的品牌產品,講好陜西知識產權故事。專欄6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程。加強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申報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定一批具有知識產權中、高級職稱的人才。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技術人才專業素質和能力水平。(七)促進知識產權開放合作深度融入國家及區域發展戰略。以持續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知識產權強省為總抓手,重點在共建“一帶一路”、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以及陜西自貿試驗區、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等中心工作方面,謀劃實施若干重大知識產權高質量項目和專項工作,助推全省經濟社會創新驅動發展。積極參與陜西—長三角經濟合作活動,為承接產業轉移提供知識產權服務。依托東西部協作機制,加強與江蘇知識產權全方位合作。依托陜粵港澳經濟合作活動周等,開展與廣東、香港等地知識產權戰略合作。深化與甘肅、四川、重慶等周邊省市知識產權工作的經常性交流合作。推動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交流。積極開展與國際組織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機構的合作與交流。推動建設國家(陜西)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基地,積極承辦國際知識產權交流活動,舉辦“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保護會議。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實施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建立具有海外專利、商標活動的企業名錄,編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引,建立健全“陜企”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機制。爭取建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陜西分中心。探索建立“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仲裁、調解等非訴爭端解決機制。加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布局和風險防控,重點針對輸往歐美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侵權商品持續加大打擊力度。積極做好知識產權對外轉讓行為審查工作,切實保護好事關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專欄7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支持企業實施積極的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策略,通過PCT等途徑加快知識產權海外布局,建成一批具備熟練運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參與全球競爭的外向型企業。加強國際合作交流,舉辦“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保護會議。四、保障措施(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駕馭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領導能力和水平。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穿到規劃實施全過程,把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來陜考察重要講話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到“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工作方方面面。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毫不松懈糾治“四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真抓實干,攻堅克難。(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推動各級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相銜接,全面落實中央、省級支持知識產權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用好現有專項資金,建立預算安排與績效評價掛鉤機制,充分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和杠桿效應,吸引各類社會資金進入知識產權領域,引導各類資源按照規劃確定的方向高效配置。健全依托知識產權重大項目和工程實施規劃的制度機制,加大經費支持力度,加快知識產權重大項目和工程落地。(三)健全規劃實施體系加強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組織實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細化落實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做好規劃目標任務的分工,明確實施責任主體,強化工作協調配合。強化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年度財政預算等的銜接。(四)強化實施監測評估要統籌協調有關任務落實,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鼓勵開展第三方獨立評估、大數據分析等,提高規劃評估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機制,加強跟蹤監測、成效評估,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制定對應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及時進行總結和復制推廣。
陜西知識產權網站 | 2021/09/22
關于印發《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的通知
陜知發〔2021〕43號陜西省知識產權局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的通知各設區市、韓城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知識產權局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9月2日(此件公開發布)陜西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陜西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奮力譜寫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的關鍵五年,也是全省知識產權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知識產權強省的重要階段。根據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按照《陜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一、發展基礎與面臨形勢(一)發展基礎“十三五”時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陜西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知識產權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陜西省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省政府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召開兩輪合作會商會議,深化局省合作。全省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深入實施《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的實施意見》《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建設創新型省份知識產權工作方案(2015—2017年)》《陜西省知識產權(專利)工作“十三五”規劃》,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知識產權綜合實力顯著提升,對全省經濟、科技、貿易、文化等方面的支撐作用日益彰顯,為陜西知識產權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大幅提高。“十三五”時期,核心專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權、優質地理標志產品不斷增加。全省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從“十二五”末的6件增加到14.1件,年均增長18.6%,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94件,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和有效商標注冊量分別提高到5.5萬件和49萬件,著作權登記數突破5萬件。PCT專利年申請量提高到476件。地理標志商標達到139件,累計獲批地理標志保護產品86個。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5項。知識產權運用水平快速提升。“十三五”時期,一批知識產權運營重大項目先后落地,全省知識產權事業基礎更加牢固。國家知識產權局先后在陜西布局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西安)試點平臺、陜西航空航天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西安)試點城市、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西安),國家版權局批準設立西部國家版權交易中心等,成為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加速發展的引擎。知識產權金融發展迅速,質押融資總額116億元,年均增長22.7%。登記專利權質押合同2098項,年均增長26.9%。實施專利導航項目47項。開展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項目79個,其中,“探索構建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機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第一批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試點經驗與典型案例在全國復制推廣。率先在全國開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培育發展工作,積累了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引領創新發展的實踐經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涵蓋全省所有貧困縣,為鄉村振興、產業升級、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持續優化。“十三五”時期,全省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鐵拳”“劍網”“昆侖”“龍騰”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五年間,全省累計受理專利行政案件3278件,結案3175件。版權案件119件,結案107件。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6371件,審結15811件。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嫌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208件331人,提起公訴210件362人。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逐步提高,營商環境不斷改善。在全國率先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督查檢查,促進了市區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有效落實。加強快速保護,建立中國(西安)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進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知識產權快速保護。加強協同保護,省知識產權局與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貿促會、西安海關等單位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建立省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持續開展軟件正版化督查檢查,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軟件正版化率大幅提升。省委宣傳部、省高院、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單位定期發布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和典型案例,提升知識產權保護影響力。省高院制定了《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實施意見》《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確定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促進知識產權案件規范審理。省檢察院成立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制定《陜西省檢察機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意見》,加強涉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體化辦理。省知識產權局與省自貿辦、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西安海關等部門聯合印發《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指導意見》《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指導意見》,探索建立陜西自貿試驗區知識產權行政、司法、仲裁、調解等多元解決機制。加強重點保護,在絲博會、農高會等重點展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積極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建立陜西省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推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形成覆蓋全省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十三五”時期,全省知識產權工作機構職能進行了歷史性重構,實現了對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的集中統一管理。陜西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23個增加為31個,全省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建設成果豐碩,2020年,省知識產權局被省委命名為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在全國率先形成“三標同貫”工作格局,共799家企事業單位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工作,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逐步建立,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園區、縣(區)達到55個,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達到23個。開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核準試點,地理標志管理工作系統化、規范化不斷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十三五”時期,全省執業專利代理師由218人增加到391人,具有專利代理資格人員由223人增加到1220人,專利代理機構由33家增加到129家,商標代理機構由545家增加到1097家,版權公共服務站達到9家,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數量超過1200家,從業人員超過1萬人。全省商標受理窗口達到7家,獲批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1個。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更加規范,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注冊得到初步遏制。成立陜西省貿促會商事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組織編寫《絲綢之路經濟帶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專利)法律制度匯編》《陜西省企業境外知識產權活動指南》,構建我省知識產權海外風險防控體系。陜西省“一帶一路”知識產權語言服務人才培養中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全省共舉辦知識產權培訓1524班次,累計培訓29.9萬多人次。回顧過去五年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十三五”規劃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這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的結果,是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的結果,也是全省廣大知識產權工作者埋頭苦干的結果。我們取得了一些基本經驗,主要有:必須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必須始終貫通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知識產權的重要指示論述,明晰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方位,堅持系統觀念,確保各項工作在行動上與黨中央同頻共振。必須始終發揮知識產權激勵創新的作用,強化知識產權功能定位,融入和服務全省發展大局和中心任務,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能,服務和支撐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必須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積極進取的工作作風,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不斷解放思想,積極服務陜西高水平對外開放,凸顯知識產權支撐陜西譜寫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的重要作用。(二)面臨形勢當前,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知識產權工作面臨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從國際看,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深刻影響各國發展以及力量對比,知識產權作為競爭的戰略資源和核心要素作用更加凸顯。從國內看,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創新成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創新需要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從全省看,陜西正處在奮力追趕超越的關鍵時期,發展動力加快轉換、發展空間不斷拓展,知識產權將在激發創新潛能充分釋放,營造良好的對外開放和營商環境,支撐和保障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形勢和任務要求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必須抓住重要戰略機遇期,全面推動和構建知識產權發展新格局。過去五年全省知識產權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有:一是知識產權整體質量效益還不夠高,高價值知識產權偏少,知識產權服務全省主導產業做大做強作用發揮不夠;二是知識產權市場化程度不高,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不足;三是對知識產權的功能定位認識還不夠深刻,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仍然跟不上;此外,還存在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知識產權高端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知識產權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知識產權支撐對外開放格局基礎不牢等問題。“十四五”期間,要準確把握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順應知識產權發展形勢,用好已經形成的基礎支撐和有利條件,緊緊抓住共建“一帶一路”、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以及陜西自貿試驗區、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等重大戰略,搶抓機遇、創造條件,發揮知識產權在創新發展中的關鍵作用,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找準深度融入和全面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著力點和突破口,持續推動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為奮力譜寫陜西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一)指導思想“十四五”時期,全省知識產權發展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通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來陜考察重要講話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新發展理念,以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主線,以建設更高水平知識產權強省為目標,以提高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根本動力,在更高層面上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更加彰顯知識產權對全省經濟、科技、貿易、文化等方面的支撐作用。(二)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全面領導,全面提高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為新時代追趕超越發展提供堅強保證。引導樹立“實干”導向,埋頭苦干,推動知識產權各項工作落實、落細,見到實效。堅持質量優先。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聚焦解決知識產權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和新問題,重視研判知識產權與經濟高質量發展不相適應的深層次、體系性問題。加強重點工作前瞻性研判、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最大限度挖掘創新潛力,激發創新活力,推動主要依靠創新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發展。堅持法治思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加快職能轉變,嚴格依法行政,構建省、市、縣權責清晰、運行順暢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構建更加高效的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堅持統籌協調。推進知識產權與產業和區域政策銜接,加強對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等各類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和分類指導。堅持系統觀念,健全知識產權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區域協作,協同共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提高知識產權領域系統治理效能。堅持開放合作。主動參與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先進知識產權管理經驗,提高涉外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效能,增強市場主體涉外知識產權風險防范與應對能力。積極融入國家及區域重大發展戰略,服務和支撐我省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知識產權強省建設邁向更高水平,知識產權發展主要指標保持中西部先進行列,知識產權在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中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知識產權產出主要指標穩定增長,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件,PCT專利年申請量達到900件,著作權登記數達到15萬件,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分別達到160件和100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數達到150個,授權植物新品種120件。——知識產權高效能運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顯著加快,知識產權許可轉讓貿易額明顯增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達到300億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企業達到350家。——知識產權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全面加強,司法保護、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維權援助、行業自律、權利人自我保護相結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日趨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更加嚴格規范,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達到85%,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知識產權高效率管理。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更趨完善,部門溝通和協調更加高效、順暢。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能力顯著增強,貫標單位達到1300家。國家及省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園區、縣(區)達到60個,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達到68個,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累計達到230家。——知識產權高品質服務。知識產權服務業有序發展,服務機構專業化水平明顯提升,高端服務供給更加充分,版權公共服務站達到50家,知識產權服務業從業人員達到2萬人。全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布局更加均衡。知識產權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自律、行業自我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建設高質量人才隊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全面加速,人才交流更加活躍,培訓更加廣泛,形成一支結構優、素質高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達到20人。“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主要發展指標序號指標名稱2020年2025年屬性1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件)4.948預期性2PCT專利年申請量(件)476900預期性3著作權登記數(萬件)515預期性4地理標志商標(件)139160預期性5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個)86100預期性6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數(個)111150預期性7授權植物新品種數(件)46120預期性8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億元)116300預期性9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70.585預期性10知識產權貫標單位(家)7991300預期性11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園區、縣(區)(個)5560預期性12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個)2368預期性13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家)130230預期性14知識產權服務業從業人員(萬人)12預期性15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人)1120預期性三、重點任務“十四五”時期,全省以加快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為重點,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一)全面提高知識產權創造水平大力培育高價值發明專利。依托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重點圍繞全省航空航天、能源化工、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等主導產業,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輸變電、數控機床、煤化工、無人機、工業機器人、3D打印等標志性產業鏈,大力培育高價值發明專利,加強關鍵領域自主知識產權創造和儲備。圍繞我省能化資源清潔轉化與高效利用、先進金屬材料、高端集成電路與先進半導體器件及智能制造等“卡脖子”領域關鍵技術進行知識產權布局。推動完善以質量和價值為導向的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創新資源向高價值發明專利創造聚焦。推動專利優先審查向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高價值發明專利傾斜。全面取消專利資助政策,重點加大對后續轉化運用、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政策支持。深入推進商標品牌建設。以發展商標為支撐的品牌經濟為著力點,培育高知名度商標品牌。開展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面向企業、產業和基層加強商標品牌建設的指導和服務。指導、支持商標國際注冊,積極引導企業依托自主品牌“走出去”。推進“數字商標”建設,提升數據分析綜合運用能力。加大對馳名商標、地理標志、老字號商標的挖掘和培育力度,指導開展“陜西好商標”評選活動。加強對全省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點行業商標注冊申請的指導。利用中國品牌日、國際商標節、商標品牌發展論壇等活動,營造商標品牌培育良好氛圍。推動版權產業發展。推動完善版權產業發展的制度和政策,實現由數量和速度向質量和效益轉變。開展版權經濟貢獻率調查,推動建立版權產業大數據庫。整合版權產業資源,推動版權成果轉化和運用,促進版權與各相關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持續開展版權示范創建活動,優化版權社會服務體制機制,引導和規范版權社會服務機構建設,全面提升版權社會服務能力。著力培育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培育高知名度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爭創國家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支持各地區積極運用國家地理標志注冊申報“綠色通道”,不斷提高地理標志總量。深入開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核準試點工作。加強地理標志產品生產中傳統工藝、專利技術與標準的結合,突出產品培育、品質提升、品牌打造。探索地理標志智慧監管模式,強化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管。制定陜西省地理標志品牌建設指南(技術規范),編制年度《陜西省地理標志品牌發展指數報告》。專欄1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專項。重點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支持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中心建設,促進高價值專利轉移轉化運用。陜西文化系列出版工程。組織出版《延安紅色基因文化》《中國“三航”科技》《陜西文物考古全集》《文化陜西》《影像絲路》第一、二輯(10卷含融媒)等系列叢書。現代種業提升項目。實施農業種質資源保護項目,開展全省農業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工作,健全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體系,建設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庫1個,種質圃5個,專業基因庫1個,提升改造畜禽保種場10個;開展農業生物育種科技重大攻關,支持制種大縣發展,完善商業化育種體系;建設區域性品種測試評價站,提升農作物品種特性和種子質量評價評估能力。(二)加快知識產權轉化運用落實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激勵政策。推動落實國家、陜西關于高等院校、國有企業知識產權轉化收益分配制度,降低知識產權轉化中的責任風險。推動落實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轉讓許可減征免征所得稅政策,促進市場主體增加創新活動投入,加快知識產權轉化。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利有序向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引導鼓勵專利權人將自主知識產權融入技術標準,促進技術、專利與標準協同發展。設立陜西省知識產權運營交易中心。加大陜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力度,提升陜西版權貿易與保護平臺功能,有效推進版權貿易。做好專利獎評選工作,選拔一批能夠引領我省產業高端化發展的高價值專利項目。推動提升陜西省專利獎授獎層級。提高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成效。重點圍繞我省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提升能源產業高端化水平、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服務業發展新體系、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以及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優化產業平臺和空間布局等,促進高價值專利運用,推進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支撐產業提升創新力和競爭力,推動構建具有陜西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實施商標品牌戰略,開展商標品牌強省專項行動,推動知識產權為我省特色優勢產業賦能,引導企業增強商標品牌經營能力。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接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知識產權扶貧政策措施向常規性、普惠性和長效化轉變,推動扶貧企業、產業依靠知識產權提檔升級。發揮好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西安)試點平臺、西部國家版權交易中心平臺、西安國家數字出版基地的作用。支持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西安)建設。做好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工作。深入開展專利導航工程,促進創新鏈、產業鏈有機結合。加快發展知識產權金融。優化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體系,建立質押融資風險管控和分擔機制,探索試點質物處置模式。鼓勵支持知識產權保險、信托等金融產品創新,以知識產權出資作價入股。推動設立陜西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支持在陜西自貿試驗區試點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創新,探索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增強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更加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以深化知識產權貫標工作為抓手,推動企業組織制度和運行模式創新。助推實施“創新型企業騰飛行動計劃”,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重點服務創新型領軍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高技術企業提升知識產權綜合運用能力,助推實施創新型企業上市、創新人才創富“雙百工程”。專欄2專利轉化專項計劃。主動對接中小企業技術需求,建設暢通的技術要素流轉渠道,解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利轉化難、中小企業創新難的“兩難問題”,引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將未充分運用的專利技術以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多種方式向省內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利導航工程。構建高價值發明專利創造與產業創新相互匹配,專利布局與產業鏈培育相互支撐的專利導航工作機制,每年實施產業規劃類、研發活動類、企業經營類專利導航項目20項,提升專利導航項目應用成效。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大力發展果業、畜牧業、設施農業三大產業和茶葉、食用菌、中藥材、富硒農產品等區域特色農業,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造縣域公共品牌。探索“標志-產品-品牌-產業”發展路徑,將地理標志登記保護與產業發展,產業發展與鄉村振興、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傳承等相結合,推進全省地理標志高質量發展。(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推動設立西安知識產權法院。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加重侵權人舉證責任,加大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力度。研究建立侵權損害評估制度,加快建設專業化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機構。探索建立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制度,積極發揮公證在侵權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證據輔助作用,著力解決權利人舉證難問題。深入開展打擊刑事犯罪“昆侖”專項行動,同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行動。完善知識產權犯罪偵查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情報導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批捕、起訴工作集中管轄制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辦案力度,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審判違法行為、執行違法行為。積極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制度,提升審判效率。加強各類知識產權司法案件的統計和公開工作。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推動各市、縣(區)黨委和政府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圍繞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強化版權全鏈條保護,持續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依法打擊侵犯版權行為。建立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專項整治工作長效機制,加大對育種材料的創制與保護力度。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協同治理,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持續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進出口環節侵權行為。加強以“秦藥”為代表的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加強對文化產業、傳統知識的保護和利用。加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出臺《陜西省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探索建立地理標志聯動保護機制,推動形成生產地、流通地、銷售地聯動查處地理標志侵權違法行為工作格局。加強專業技術研發和運用,通過源頭追溯、實時監測、在線識別等技術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積極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新技術,強化對知識產權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的發現和查處力度。推廣應用國家侵權假冒線索智能檢測系統和公證電子存證技術,提升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效率及精準度。指導各類網站規范管理,刪除侵權內容,屏蔽或斷開盜版網站鏈接。支持推動區塊鏈等技術在版權保護領域的發展應用。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惡意注冊行為。加強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推動設立中國(陜西)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升中國(西安)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服務能力。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銜接,促進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協調。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合作機制,加強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和跨部門跨區域的執法協作。引導知識產權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開展工作,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落實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加強知識產權行政裁決人員配備和能力建設,支持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城市建設。提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裝備現代化、智能化水平。鼓勵行業組織、商會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持續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構建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建立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標準、證據規則和案例指導制度。持續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技術調查官工作機制,研究建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在西安市檢察機關就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開展試點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建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完善省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進一步完善全省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完善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舉報獎勵機制,加大對舉報人員獎勵力度。專欄3中國(陜西)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動設立中國(陜西)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拓寬專利快速保護通道,建立集全省重點產業專利申請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于一體,審查確權、行政執法、維權援助、仲裁裁決、司法銜接相聯動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全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建設。加大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力度,深化中小微企業維權援助工作,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防范和應對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程。加強秦腔、眉戶、陜北秧歌民歌、弦板腔、西秦刺繡、華陰老腔、西安鼓樂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推廣,逐步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活化、產業化。傳統工藝振興工程。推動西秦刺繡、富平石刻、鳳翔泥塑、安塞剪紙、耀州窯陶瓷、寧強羌繡、洛南草編等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培育形成陜西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四)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高效管理完善知識產權法規制度。持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開展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研究,做好政策措施與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推動制定《陜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建立健全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規章制度。在《陜西省專利條例》《陜西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修訂基礎上,開展《陜西省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條例》制訂工作。研究制定促進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工作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強對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及其源代碼等的有效保護。研究制定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落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樹立全省知識產權發展“一盤棋”思想,全面提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能力,基本形成與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修訂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提升知識產權統籌發展能力,合力推進全省知識產權重點任務貫徹落實。編制《陜西省知識產權強省戰略綱要(2021—2035年)》。按年度制定實施《陜西省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引》。強化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和指導。根據全省各地區知識產權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加強對設區市、縣(市、區)知識產權重點工作的指導。支持和引導設區市、縣(市、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類孵化器以及眾創空間,加強知識產權互動合作,實現創新資源與知識產權資源優勢互補。支持1-2家符合條件的設區市申報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實施知識產權強縣(園區)工程,激活縣域創新發展活力,助推特色主導產業形成競爭優勢。持續推進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引導創新主體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資產管理制度,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效能。推進知識產權強企工作,做好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加強知識產權政策支持和要素引導,激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新發展活力。支持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建設。服務和支撐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在我省以國家(西部)科技創新中心為引領,以西安、寶雞、漢中等創新型城市為支撐,以重點科技創新城(園區)為主要載體的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建設中,強化知識產權服務和支撐。重點支持關中各設區市、縣(區)加強協同創新,助推關中打造引領全省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源。支持西安依托知識產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寶雞發展智能制造、高端制造,建設全省先進制造業示范基地和國家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積極服務全省產業轉型升級和區域轉移,支持咸陽加快新舊動能轉換、銅川高質量建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渭南構建現代化產業新體系。服務陜北建設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和能化裝備制造基地,強化知識產權對高水平建設榆林能源革命創新示范區、延安綜合能源基地的創新引領和技術支撐。指導陜南培育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助推漢中創建國家循環經濟建設示范城市,推動安康高標準建設富硒食品原材料種養殖基地和深加工基地,支持商洛發展生態產業和綠色循環新材料,更好發揮楊凌農業技術創新優勢和品牌優勢。專欄4知識產權強縣(園區)工程。指導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園區和全省重點產業特色園區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和服務平臺,培育知識產權示范園區。支持園區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主導產業,以“揭榜掛帥”等方式組織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加強知識產權布局,推動技術轉化應用。支持園區建立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培養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專業人才。(五)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支撐能力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建設陜西省知識產權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開展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推動各設區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全覆蓋。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水平,支持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建設運行,加速構建知識產權數字化服務體系。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統一標準、統一窗口”的總體工作要求,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涉外商事爭議解決能力,推進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陜西調解中心建設。增強高品質知識產權服務供給。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拓展服務領域,為創新主體提供全鏈條、專業化知識產權服務,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分級分類評價。持續推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提升中介服務質量。加大高端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培養,提升涉外專利申請代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以及運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能力。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創新公共服務形式,豐富公共服務產品供給。支持西安專利代辦處(國家知識產權局陜西業務受理窗口)提高“數字化”“信息化”水平,強化知識產權業務受理“一窗通辦”服務能力。優化全省商標受理窗口區域布局和信息化建設,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建立健全以知識產權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完善知識產權信用評價體系,加強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持續開展“藍天”專項行動,運用“互聯網+”技術實施智慧監管、動態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完善計劃制定、名單抽查、結果公示、數據存檔等工作流程及規范,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建設,加強行業自治自律。專欄5陜西省知識產權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加大知識產權信息集成力度,實現數據采集、分析挖掘、綜合管理等功能。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分析,進行創新態勢、保護效能、服務需求等主題挖掘,提供基于大數據的信息決策支持。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深入推進國家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研究制定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建立重復侵權、故意侵權企業名錄社會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六)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和文化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全省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建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構架。加強政策宣傳,鼓勵和引導知識產權從業人員參加知識產權職稱資格考試。做好全國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西安考點組織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知識產權學科體系建設,開設知識產權公共選修課,加強知識產權緊缺人才培養。推動知識產權智庫建設,重點支持一批以知識產權為主攻方向的研究團隊。完善知識產權行政檢察專業化辦案組、專業檢察官人才庫、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庫工作機制,提升辦案專業化水平。拓寬知識產權仲裁員聘任渠道,建立適應業務發展的仲裁員報酬制度。吸引熟悉知識產權業務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加入公證員隊伍,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公證服務人才體系。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志愿者制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治理。持續加強國家知識產權培訓(陜西)基地建設,充分發揮中國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平臺陜西子平臺作用,加強對黨政機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業相關人員知識產權培訓。常規化、分層次開展全省知識產權系統業務能力提升培訓。推動將知識產權內容納入全省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納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計劃,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內容。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開展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借助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用好融媒體,建立健全政府活動宣傳、媒體傳播報道、學界文章影響等相互促進的知識產權傳播大矩陣。實施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工程,開展知識產權“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市場”等活動,推動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深入人心。依托“426”知識產權宣傳周、“專利周”等開展重點宣傳。充分運用公益廣告,宣傳知識產權文化。創新宣傳方式方法,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完善全省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發布機制,建立發布年度專利、商標、版權、農業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以及海關、文化市場等領域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制度。借鑒國內外知識產權文化普及推廣經驗,宣傳推介具有陜西特色的品牌產品,講好陜西知識產權故事。專欄6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程。加強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申報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定一批具有知識產權中、高級職稱的人才。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技術人才專業素質和能力水平。(七)促進知識產權開放合作深度融入國家及區域發展戰略。以持續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知識產權強省為總抓手,重點在共建“一帶一路”、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以及陜西自貿試驗區、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等中心工作方面,謀劃實施若干重大知識產權高質量項目和專項工作,助推全省經濟社會創新驅動發展。積極參與陜西—長三角經濟合作活動,為承接產業轉移提供知識產權服務。依托東西部協作機制,加強與江蘇知識產權全方位合作。依托陜粵港澳經濟合作活動周等,開展與廣東、香港等地知識產權戰略合作。深化與甘肅、四川、重慶等周邊省市知識產權工作的經常性交流合作。推動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交流。積極開展與國際組織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機構的合作與交流。推動建設國家(陜西)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基地,積極承辦國際知識產權交流活動,舉辦“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保護會議。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實施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建立具有海外專利、商標活動的企業名錄,編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引,建立健全“陜企”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機制。爭取建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陜西分中心。探索建立“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仲裁、調解等非訴爭端解決機制。加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布局和風險防控,重點針對輸往歐美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侵權商品持續加大打擊力度。積極做好知識產權對外轉讓行為審查工作,切實保護好事關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專欄7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支持企業實施積極的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策略,通過PCT等途徑加快知識產權海外布局,建成一批具備熟練運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參與全球競爭的外向型企業。加強國際合作交流,舉辦“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保護會議。四、保障措施(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駕馭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領導能力和水平。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穿到規劃實施全過程,把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來陜考察重要講話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到“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工作方方面面。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毫不松懈糾治“四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真抓實干,攻堅克難。(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推動各級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相銜接,全面落實中央、省級支持知識產權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用好現有專項資金,建立預算安排與績效評價掛鉤機制,充分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和杠桿效應,吸引各類社會資金進入知識產權領域,引導各類資源按照規劃確定的方向高效配置。健全依托知識產權重大項目和工程實施規劃的制度機制,加大經費支持力度,加快知識產權重大項目和工程落地。(三)健全規劃實施體系加強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組織實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細化落實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做好規劃目標任務的分工,明確實施責任主體,強化工作協調配合。強化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年度財政預算等的銜接。(四)強化實施監測評估要統籌協調有關任務落實,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鼓勵開展第三方獨立評估、大數據分析等,提高規劃評估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機制,加強跟蹤監測、成效評估,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制定對應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及時進行總結和復制推廣。
陜西省知識產權局網站 | 2021/09/22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常態化開展政務誠信監測評價工作的通知 陜發改財金〔2021〕1072號
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省級各有關部門:為深入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陜政辦發〔2021〕7號)關于“加強政務誠信監督評價”的部署和要求,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建立了“政務誠信監測系統”,將從近日起在全省常態化開展政務誠信監測評價工作,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提供數據支撐。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監測對象政務誠信監測評價的對象為各市、縣政府和省、市、縣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工作實際,今年率先對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和省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政務誠信監測評價,明年起逐步擴大監測評價范圍。二、監測事項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從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踐諾、信用建設等四個方面開展政務誠信監測評價工作,具體監測事項包括:(一)依法行政方面。主要監測政府及其部門出臺的政策文件或作出的行政決定等被有權機關責令撤銷的情況;行政復議決定書、行政訴訟裁定書或判決書等責令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履行行政職責的情況;政府及其部門不依法履職導致發生群體性事件、重大輿情事件的情況;政府及其部門在干部任用、資金使用、招標采購、項目建設等行政事項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評估結果等。(二)勤政高效方面。主要監測政府及其部門未完成工作任務、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到位以及其他推進工作不力等被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問責處理的情況;政務服務“好差評”情況;獲得各類榮譽、表彰、獎勵和獲評各類試點示范和創新事例的情況;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等。(三)守信踐諾方面。主要監測政府及其部門在政務或經濟活動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情況;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利民便企措施、招商引資政策或其他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政府及其部門存在拖欠民營企業賬款、農民工工資的情況;政府及其部門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情況;民事訴訟裁定書或判決書、仲裁裁決書等認定政府及其部門存在違約行為的情況等。(四)信用建設方面。主要監測政府及其部門推進落實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聯合獎懲、信用修復等信用管理制度的情況;政府及其部門建立完善信用監管機制的情況;政府及其部門推進信用惠民便企應用創新的情況;國家城市信用監測排名等。三、信息采集政務誠信監測評價所依據的信息主要來源于監測對象主動提供、相關單位信息共享、互聯網抓取等三個渠道(具體信息目錄和數據來源見附件)。請各級有關部門按照信息目錄,采取信息系統互聯、在線填報等方式,及時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政務誠信信息匯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并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四、評價規則(一)基本規則。原則上,“政務誠信監測系統”依據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連續12個月采集、歸集的政務誠信監測數據,采用動態循環評價方法,按月自動生成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政務誠信監測評分和評價報告,不定期反饋相關領域的嚴重政務失信行為和風險事件,作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參考。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形成政務誠信監測評價綜合報告報省政府。(二)其他情況。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和創新示范事例的良好信息,其評價有效期延長一年;對履約、踐諾、拖欠類的不良信息,經整改或信用修復后,不再作為評價依據;對及時報送履約踐諾類信息的政府和部門給予適當加分。五、其他事項(一)省信息中心(省信用管理辦公室)承擔“政務誠信監測系統”的運行維護、政務誠信信息采集和政務誠信監測評價等具體工作,制定并持續優化政務誠信監測評價指標和評分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二)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所轄縣(市、區)以及市、縣各有關部門協同做好政務誠信信息共享、政務誠信監測評價等相關工作,配合省信息中心(省信用管理辦公室)組織各單位進行用戶注冊。(三)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及省級有關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接收政務誠信監測評價報告及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政府機構失信問題處理結果、風險處置情況、履約踐諾情況等反饋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政務誠信監測系統”。附件:陜西省政府機構政務誠信監測事項信息目錄(2021版)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2021年7月30日
省發展改革委 | 2021/08/16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的通知 陜發改財金〔2021〕1087號
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是推進信用監管改革、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拓展信用應用的基礎和前提,實現信用信息“歸集無遺漏、共享無障礙、應用全覆蓋”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當前,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低,信用信息類別少,信用信息總量嚴重不足,與國家要求和兄弟省市相比差距明顯,嚴重制約了全省信用工作高質量發展。截至7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歸集共享的信用信息只有不到4億條(江蘇、浙江、山東、貴州等很多省份均超過了30億條),主要是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登記信息,以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隨機抽查結果、失信被執行人、納稅、社保等幾類信用信息,個人信用信息等嚴重缺失。為加快提升我省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應用服務水平,建立完善全省信用信息目錄體系,實現各市(區)、各部門信用信息及時歸集、廣泛共享和有效應用的局面,盡快在全省范圍內形成“一數一源、條線匯聚,分類集中、統籌共享,協同監管、惠民便企”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應用新格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重點工作安排(一)持續加強“雙公示”信息歸集共享。持續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的歸集公示工作,重點解決遲報、瞞報問題,2021年底前實現全覆蓋、無遺漏。(二)全面推進信用承諾信息歸集共享。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20〕36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21〕17號)要求,在開展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活動中,同步將企業承諾和踐諾信息全面歸集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三)加快推進企業公共信用評價所需信息歸集共享。按照《陜西省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規范》(陜發改財金〔2021〕306號)要求,結合各自職責,盡快將兩年內涉及企業的表彰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知識產權、重大科研成果、政府資金扶持、公共資源交易、合同履約、重大項目建設、參與公益慈善等增信類信息歸集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并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四)加快推進“信易貸”服務所需信息歸集共享。根據“信易貸”平臺升級改造工作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盡快將司法判決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以及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等公用事業信息歸集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并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五)協同推進重點人群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98號)要求,協同做好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注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家政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游等重點職業人群信用信息的歸集報送工作。2021年底前主要完善自然人基礎信息、重點人群職業信息以及相關職業(從業)資格、技術職稱、表彰獎勵、志愿服務、公益慈善等信用信息。(六)配合開展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編制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于近期啟動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和數據清單的編制工作,請各市(區)和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具體信息事項的調查梳理工作。二、有關要求(一)請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按照重點工作安排,依托市級信用信息平臺同步開展本轄區相關信用信息的歸集工作,并全量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為下一步推進省、市信用信息平臺一體化建設打好基礎。請于8月10日前將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反饋至省聯席會議辦公室。(二)請省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積極跟進,認真研究解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安排專人負責相關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將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反饋至省聯席會議辦公室。(三)請各市(區)、各部門、各單位對本次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專項工作和需要重點補充完善的信用信息內容(見附件)等提出意見建議,并于8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四)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于近期組織召開重點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對接會,并赴有關單位調研對接信用信息共享相關事宜,請予以支持配合。附件:亟待重點補充完善的信用信息內容(建議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2021年8月4日
省發展改革委 | 2021/08/16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的通知 陜發改財金〔2021〕1087號
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是推進信用監管改革、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拓展信用應用的基礎和前提,實現信用信息“歸集無遺漏、共享無障礙、應用全覆蓋”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當前,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低,信用信息類別少,信用信息總量嚴重不足,與國家要求和兄弟省市相比差距明顯,嚴重制約了全省信用工作高質量發展。截至7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歸集共享的信用信息只有不到4億條(江蘇、浙江、山東、貴州等很多省份均超過了30億條),主要是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登記信息,以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隨機抽查結果、失信被執行人、納稅、社保等幾類信用信息,個人信用信息等嚴重缺失。為加快提升我省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應用服務水平,建立完善全省信用信息目錄體系,實現各市(區)、各部門信用信息及時歸集、廣泛共享和有效應用的局面,盡快在全省范圍內形成“一數一源、條線匯聚,分類集中、統籌共享,協同監管、惠民便企”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應用新格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重點工作安排(一)持續加強“雙公示”信息歸集共享。持續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的歸集公示工作,重點解決遲報、瞞報問題,2021年底前實現全覆蓋、無遺漏。(二)全面推進信用承諾信息歸集共享。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20〕36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21〕17號)要求,在開展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活動中,同步將企業承諾和踐諾信息全面歸集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三)加快推進企業公共信用評價所需信息歸集共享。按照《陜西省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規范》(陜發改財金〔2021〕306號)要求,結合各自職責,盡快將兩年內涉及企業的表彰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知識產權、重大科研成果、政府資金扶持、公共資源交易、合同履約、重大項目建設、參與公益慈善等增信類信息歸集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并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四)加快推進“信易貸”服務所需信息歸集共享。根據“信易貸”平臺升級改造工作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盡快將司法判決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以及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等公用事業信息歸集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并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五)協同推進重點人群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98號)要求,協同做好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注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家政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游等重點職業人群信用信息的歸集報送工作。2021年底前主要完善自然人基礎信息、重點人群職業信息以及相關職業(從業)資格、技術職稱、表彰獎勵、志愿服務、公益慈善等信用信息。(六)配合開展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編制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于近期啟動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和數據清單的編制工作,請各市(區)和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具體信息事項的調查梳理工作。二、有關要求(一)請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按照重點工作安排,依托市級信用信息平臺同步開展本轄區相關信用信息的歸集工作,并全量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為下一步推進省、市信用信息平臺一體化建設打好基礎。請于8月10日前將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反饋至省聯席會議辦公室。(二)請省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積極跟進,認真研究解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安排專人負責相關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將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反饋至省聯席會議辦公室。(三)請各市(區)、各部門、各單位對本次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專項工作和需要重點補充完善的信用信息內容(見附件)等提出意見建議,并于8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四)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于近期組織召開重點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對接會,并赴有關單位調研對接信用信息共享相關事宜,請予以支持配合。附件:亟待重點補充完善的信用信息內容(建議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2021年8月4日
省發展改革委 |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