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民生八大工程財政資金監督檢查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民生八大工程財政資金(以下簡稱民生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民生工程項目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陜西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生八大工程(以下簡稱民生工程)是指在一定階段內,為擴大政府服務面,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和諧陜西建設而實施的教育工程、就業再就業工程、公共衛生工程、社會保障工程、住房保障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工程和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民生資金是指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用于民生工程的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政府性基金等。民生資金按其用途可分為基本建設類項目資金和補助類項目資金兩大類。 第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是實施民生資金財務監管的職能部門。財政業務機構(指各級財政部門的業務處、科、股等,以下簡稱業務機構)和財政專職監督機構(指各級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局、處、科、股等,以下簡稱專職監督機構)共同履行監督職責,依法對民生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確保資金規范、安全、有效使用。 第五條 本辦法主要規范財政部門在項目預算編制、資金撥付、資金管理使用中的監督職責,保證業務機構和專職監督機構各司其職、密切協作。 業務機構對項目資金投入規劃和項目預算編制進行審核;對民生資金安排和撥付使用進行日常監管和測評。 專職監督機構對業務機構履行日常監督管理職責情況負有再監督職責。對資金使用管理進行監督,獨立開展財政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和反饋民生資金管理和政策執行中的問題,依法處理處罰各類違規違紀問題。 第六條 民生資金監管原則: (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和制度,對民生資金實行依法監督管理。 (二)財政部門按照資金流向對項目預算編制、資金撥付和資金管理使用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全系統監督;建立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監督協作機制,將財政監督融入財政管理之中;各級財政部門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建立監督信息報送和共享機制,在財政系統內部形成監督合力。 (三)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實行專款專用,確保民生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對項目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測評,提高項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七條 業務機構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對有關部門報送的民生資金投入計劃進行審核;對民生工程項目預算、概算、執行結果進行審查和項目評審,確保項目投入計劃和項目預算合理、真實和完整。 (二)根據項目預算和工程實施進度審核用款計劃,及時足額安排項目資金。 (三)對用于提供公共服務或項目建設的資金,要按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撥付資金;不能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實行項目資金支付“直通車制”、“報賬制”等支付方式;直接補助到個人、家庭的資金,原則上委托金融機構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發放給受益對象,確保資金撥付的安全有效。 (四)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進行日常監管,及時掌握工程項目投資、財務執行情況,督促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訂專項績效評價辦法,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第八條 專職監督機構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預算是否按要求列入財政預算。 (二)項目資金是否按資金計劃投入,有無資金落實不到位或假配套問題。 (三)是否制訂了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資金使用考核辦法,并按規定進行管理,是否按要求實行了財務監管,對應納入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規范使用。 (四)項目資金是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或按規定方式支付;是否按進度核撥工程建設資金,有無擠占、截留、挪用資金問題。 (五)各項財政補助是否按政策補助到受補對象,有無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貪污、挪用財政資金問題;對個人的補助是否以“直通車”等形式直接發放到補助對象。 (六)項目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等是否依照國家《招投標法》的規定實行招標;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是否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采購;項目實施過程是否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施工合同制。 (七)民生工程的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項目是否達到設計功能或取得預期效果。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九條 專職監督機構要按照《財政檢查工作辦法》和《財政檢查工作規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開展檢查,編制工作底稿,根據檢查結論出具財政檢查報告。建立財政檢查復核制度,確保檢查結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法。 第十條 業務機構和專職監督機構要建立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財政監督協作機制。 專職監督機構在民生資金監督中負有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統一匯總等職責。可以接受業務機構委托或與其共同開展財政專項檢查,也可根據資金管理需要,獨立實施重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反饋給財政有關部門作為決策依據。 業務機構要配合專職監督機構開展監督檢查,及時將民生項目規劃和資金計劃抄送專職監督機構,同時要將財政專職監督機構的監督成果運用于管理制度的改進完善之中。 縣級財政部門要聘請社會義務監督員,對民生資金進行監督,建立社會義務監督員制度。 第十一條 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托金財工程和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建立信息交互平臺,實現監管信息共享,對民生資金實行網絡化和信息化監管。 第十二條 各級專職監督機構要建立縱橫聯動的檢查機制,對民生資金進行全系統的監督檢查。 各設區市和省管縣專職監督機構要定期向省財政監督檢查局報送民生資金監督檢查情況季報表和年報表,反映本級項目資金安排、實施進度和使用情況。 省財政監督檢查局對全省民生資金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及時反映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管理動態。 省財政監督檢查局統一安排部署全省財政監督檢查力量,根據工作需要,抽調人員進行交叉檢查。 第十三條 財政部門和有關監督部門之間要注重檢查結果的綜合利用,實現監督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檢查。 第十四條 各級審計部門對同級民生工程項目和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五條 省級財政部門將項目測評結果與省對市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和“三獎三管六保障”激勵政策相掛鉤實施獎罰。 第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對撥付資金不及時的部門或單位,要及時下發整改意見書。對不按要求配套資金的部門或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第十七條 未按有關規定對民生工程項目進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第十八條 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管理使用中出現違法行為的,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第十九條 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預算,依據《預算法》的規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第二十條 項目實施單位在會計管理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會計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信用陜西 | 2008/10/15
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省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以下簡稱考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有本級政府辦公廳(室)、監察、政府法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等部門參加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小組(以下簡稱考核小組),按照分級負責、下管一級和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考評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第四條 考核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的及時性、準確性,公開方式(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 2.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辦結和申請人的滿意率和依法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3.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是否完善、是否方便操作和及時更新情況; 4.政府信息查閱場所、設施建設和服務情況; 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1.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2.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4.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費用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情況。 第五條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小組制訂考核方案; (二)向被考核單位發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單位進行量化百分制自評考核,并形成書面材料報考核小組; (四)考核小組在對被考核單位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級意見,報本級政府審定。 第六條 考核的方式: 采取部門自查、專項檢查、綜合評定等方式進行。 (一)自查由各單位對照考核內容于每年11月底前自行組織。 (二)專項檢查由考核小組根據每年工作重點制訂方案,確定檢查內容和被查單位,并按方案組織檢查。 (三)綜合評定由考核小組根據自查情況、專項檢查情況、年度政府網站評議結果、社會評議情況、投訴受理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 第七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次。具體量化標準由省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按年度制訂,經省政府辦公廳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 考核結果與政府機關年終工作考核掛鉤。考核優秀的給予專項獎勵,未達標的由本級政府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九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按國務院主管部門或者機構制訂的有關規定,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08年10月16日起實施。
信用陜西 | 2008/09/28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及時糾正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其他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機關(以下簡稱行政機關)。 第四條 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教育與懲處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原則。 第五條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對情節較重的,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等工作制度的; (二)不按照規定的方式、程序及時間和內容公布政府信息的; (三)收到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舉報,不積極辦理的; (四)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的; (五)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等制度的; (六)未按時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 第六條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行政機關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照條例、規定確定的公開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三)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及時,內容不準確的; (四)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沒有公開的; (五)違法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和其他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六)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依法受理或者在法定答復期限內不予答復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越權發布政府信息的; (八)不受理、不答復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和投訴的; (九)違反條例、規定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或者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十)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責任的追究,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八條 本辦法從2008年10月16日起施行。
信用陜西 | 2008/09/28
加快陜西省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快陜西省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促進消費、擴大稅收、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和提升城市形象,根據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稅務總局、銀監會、外匯局聯合下發的《關于促進銀行卡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加快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指導思想: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全省經濟和金融發展的高度出發,以向全社會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銀行卡受理環境為目標,通過綜合運用行政指導和市場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引導和推動銀行卡產業各參與方加快銀行卡受理市場設施建設,提高銀行卡受理廣度和深度,加強宣傳工作,培育社會公眾持卡、用卡習慣,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為廣大持卡人創造良好的用卡環境。 實施原則:政府推動、行業自律和市場機制相結合,統一規劃、協調合作和分布實施相結合,全面發展和重點推進相結合,加強銀行卡受理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和培育用卡習慣、促進銀行卡消費相結合,改善銀行卡服務質量和保護持卡人合法權益相結合,提高銀行卡安全風險防范水平和嚴厲打擊銀行卡各類犯罪活動相結合。 二、總體目標 以推動全省銀行卡受理市場發展為核心,明確各相關行業、部門職責,加強相互溝通與協調,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搭建共同推動銀行卡受理市場快速發展的平臺,加快受理市場建設,規范受理市場秩序,擴大受理市場范圍,提高商戶受理銀行卡普及率。到2010年底,實現全省縣市級以上城市的重點商務區和商業街區、星級賓館、重點旅游景區全部可以受理銀行卡;年營業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商戶銀行卡受理比例達到80%;水、電、氣等公用事業繳費領域和民航、鐵路、公路售票以及就醫、上學、加油等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且現金使用量較大的領域可以受理銀行卡;全省持卡消費額占社會消費零售總額比例達到30%左右。 三、推進措施 (一)提高銀行卡受理商戶普及率。省商務廳、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等部門要研究制訂措施,將銀行卡受理納入餐飲業名牌認定、星級賓館評比和政府定點采購商戶認定標準,并定期開展服務質量檢查。積極推動各地繁華商業街、特色街及周邊地區的商品零售店、餐飲酒店受理銀行卡,積極動員年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連鎖店、超級市場、購物中心、知名老字號、重點批發市場受理銀行卡。 (二)解決旅游景點銀行卡受理不暢的問題。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商務廳等部門要聯合推動省內國家級、省級各文物保護單位售票點、所有AAA級以上景區售票點布放POS機具,以及景區內及周邊旅游商品購物區的服務網點安裝POS機具。 (三)拓寬銀行卡受理范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和出臺相關政策,促進銀行卡在水、電、氣等公用事業繳費領域的應用,推動民航、鐵路、公路售票以及就醫、上學、社保、加油等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且現金使用量較大的領域受理銀行卡。 (四)進一步規范受理市場秩序。依照國家相關政策,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要發揮組織推動作用,出臺相關文件,規范商戶行為,切實保障受理市場健康發展,努力營造“市場資源共享、業務聯合發展、公平有序競爭、提高服務質量”的良好局面。 (五)開展銀行卡刷卡無障礙街區創建和有獎刷卡活動。各地人民銀行、商業部門和銀聯陜西分公司應結合實際,選擇繁華商業街、特色街及周邊商業區開展“銀行卡刷卡消費無障礙示范街區”創建活動,以點帶面,推動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并積極組織各發卡機構開展有獎刷卡活動,增強公眾對銀行卡的認知度,提高公眾持卡消費的積極性。 (六)加強銀行卡風險管理。各地人民銀行、公安部門和銀聯陜西分公司應組織各發卡機構聯合開展形式多樣的銀行卡知識普及和打擊銀行卡犯罪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范和打擊銀行卡犯罪信息共享和案件合作機制,堅持防范和打擊并重,創建安全的銀行卡受理環境。 (七)確保銀行卡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各收單機構、專業化服務公司和銀聯陜西分公司應不斷改進技術服務水平,鞏固聯網通用成果,保障內部網絡和跨行交易網絡安全、高效運行,縮短刷卡消費資金到賬時間。 四、工作職責 (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1.充分發揮陜西省促進銀行卡產業發展辦公室的組織協調作用,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分析研究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與發展情況,制訂措施,安排部署工作任務。 2.加強規范受理市場秩序力度,出臺規范銀行卡特約商戶發展的相關文件,組織開展銀行卡受理市場定期檢查。 3.加強銀行卡使用知識宣傳,牽頭組織各參與方開展銀行卡宣傳活動,增強銀行卡在全省支付領域的影響。對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營造促進受理市場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省商務廳。 1.制訂促進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的激勵措施,建立和形成各級商業部門組織、協會輔助,商戶落實、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推進機制,了解和解決工作開展中出現的問題。 2.積極推進銀行卡刷卡無障礙街區創建和有獎刷卡活動的開展,與人民銀行、工商和稅務等部門聯合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改善銀行卡受理環境。 3.引導商戶主動配合銀行卡刷卡機具布放,開展顧客刷卡消費滿意程度調查,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加以改進。 (三)省旅游局。 1.積極發揮行業管理職能,要求省內各AAA級以上景區售票點、星級賓館安裝POS機具,并將銀行卡受理服務納入景區、賓館服務的考評內容,提高銀行卡服務水平。 2.對旅游景區、星級賓館受理銀行卡服務質量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與省商務廳共同推動旅游景區及周邊商業購物區安裝POS機具,進一步提升旅游景區的服務功能。 (四)省公安廳。 與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各發卡機構及中國銀聯陜西分公司共同建立打擊銀行卡犯罪信息共享及協查機制,定期召開銀行卡風險分析會議,加大對各類銀行卡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積極組織并參與銀行卡知識普及和防范銀行卡犯罪宣傳教育活動。 (五)省地方稅務局。 積極動員年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連鎖店、超級市場、購物中心、知名老字號、重點批發市場受理銀行卡。加大對不積極受理銀行卡商戶的稅控監督檢查力度,打擊偷稅漏稅犯罪行為。 (六)省工商局。 配合人民銀行和銀聯陜西分公司對中型以上商業零售業、連鎖店、超級市場、購物中心以及年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小型商業企業為重點,積極動員、引導、督促企業安裝、使用POS機具,受理銀行卡業務。參加銀行卡受理市場定期檢查工作。 (七)中國銀聯陜西分公司、收單機構和專業化服務公司。 結合各自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受理市場發展計劃,加快POS機具的布放速度,做到合理布放,消除盲點,擴大銀行卡受理范圍和應用領域。積極參與刷卡無障礙工程建設,配合開展受理市場檢查,參加聯合宣傳。嚴格執行扣率標準,規范發展商戶,加大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的受理市場建設投入。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銀行卡產業發展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協調各方形成合力,促進銀行卡受理市場快速健康發展。
信用陜西 | 2008/08/26
關于在省政府機關開展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刻總結汲取“華南虎照片事件”的教訓,舉一反三,糾正和解決省政府機關少數公務人員存在的工作責任心缺失、工作作風漂浮、依法行政意識淡薄、工作紀律渙散等問題,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牢固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政府形象,經研究,決定在省政府機關開展一次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圍繞促進科學發展和建設西部強省的工作大局,仔細查擺省政府機關作風中的突出問題,深刻分析原因,認真制訂措施,開展集中整頓。通過教育整頓,建立起機關作風建設長效機制,使機關作風得到明顯改進,行政能力明顯增強,辦事效率明顯提高,服務質量明顯改善,精神面貌明顯轉變,為完成好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任務,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時間和范圍 這次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為期3個月,從2008年7月初開始,至9月底結束。參加教育整頓活動的具體范圍是:省政府機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三、主要任務和方法步驟 這次機關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結合對“華南虎照片事件”深刻教訓的反思,注重從源頭上查問題、找原因、抓整改。活動過程分學習教育、查找問題、整改提高、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學習教育(7月初—7月20日) 主要任務:各單位認真開展動員部署,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集中學習,為教育整頓活動打牢思想基礎。 1.研究整頓方案。聯系實際研究制訂本單位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方案,明確教育整頓的方向、工作原則、方法和步驟。同時,要建立本單位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對教育整頓活動的領導和組織協調。 2.搞好思想發動。在認真準備的基礎上,召開本單位作風紀律教育整頓動員大會,部署作風紀律教育整頓工作。要通過思想發動,使廣大干部職工深刻認識“華南虎照片事件”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深刻認識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參與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抓好學習教育。各單位要制訂具體的學習計劃,提出明確的學習要求。學習的重點:一是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講話、在抗震救災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代表座談會上的講話及有關加強作風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趙樂際書記在省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袁純清省長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等精神;二是學習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三是學習趙正永常務副省長2008年6月30日在省政府機關處以上干部大會上的講話和省政府關于“華南虎照片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組織觀看中央電視臺關于“華南虎照片事件”的新聞專題片;四是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及各部門、行業有關法律、法規等。學習的內容要從實際需要出發,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既要加強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也要加強法律知識、業務知識的學習。學習中要緊密結合單位和個人思想實際,對照自身,查找不足,做到學以致用,把學習的體會和成果轉化為謀劃工作的思路、促進工作的措施、領導工作的本領、創造業績的行動。要采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專題輔導等多種形式,確保學習效果。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講課,進行集中教育輔導。通過學習教育,使干部職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打牢思想基礎,增強搞好教育整頓活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階段:查找問題(7月21日—8月20日) 主要任務:各單位根據機關作風紀律教育整頓的要求,通過“華南虎照片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問題,深刻分析其嚴重危害性,結合工作實際,舉一反三,認真查找單位和個人存在的問題。 1.切實搞好自查。各單位要認真開展“五查五看”活動,即:一查思想,看是否存在因循守舊、不思進取等問題;二查工作,看是否存在推拖應付、誤時誤事等問題;三查紀律,看是否存在無視法紀、有令不行等問題;四查作風,看是否存在懶政惰政、得過且過等問題;五查服務,看是否存在態度蠻橫、效率低下等問題。在查找以上共性問題的基礎上,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工作性質、工作特點,切實查找出本單位、本系統帶傾向性的深層次問題。 2.開門征求意見。采取召開征求意見會、發放征求意見表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地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并認真歸納整理。單位內部要集中時間分層次召開專題會議,聯系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風實際,實事求是地查擺問題。 3.開展談心活動。在領導干部之間、上下級之間、同事之間廣泛開展談心活動,溝通思想,相互提醒,增強查找問題的針對性。 第三階段:整改提高(8月21日—9月10日) 主要任務:重點抓好對有關問題的整改落實。要堅持邊整邊改,實事求是,以解決問題為目的,把是否解決群眾反映最強烈、最關注的問題,特別是近年來新聞媒體曝光和省委巡視組巡視中反映的突出問題,作為衡量本單位和個人作風整改成效的標尺,徹底解決查擺出的問題,讓群眾看到整頓的實效。 1.制訂整改方案。針對征求到的意見、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問題和其他途徑反映的問題,認真制訂整改措施,明確整改重點,確定整改時限,夯實整改責任。 2.落實整改措施。從群眾反映最強烈、最關注的問題抓起,針對本單位機關、個人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癥下藥,在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上下功夫。各單位對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3.建立長效機制。在查找問題、邊整邊改的基礎上,完善和健全規章制度。要以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設制度為重點,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工作機制、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要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的改革和創新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內部管理,規范行政行為。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9月11日—9月30日) 主要任務:各單位采取先個人后集體、自下而上的方式,對本單位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各階段的完成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在各單位自查總結的基礎上,省政府將組織力量對各單位的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檢查學習內容是否落實、突出問題是否找準、整改措施是否明確、整頓成效是否明顯等。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向省政府匯報本單位自查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開展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的情況將納入各單位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范圍。 四、幾點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單位要把這次作風紀律教育整頓作為加強隊伍建設,樹立良好形象,推動本單位全面建設的一次重要契機,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籌劃,嚴密組織。此次教育整頓活動,各單位處以上領導干部是重點,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要在活動中作好表率、走在前列。凡是要求下級機關做到的,上級機關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做到的,主要負責人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廣大黨員、干部做到的,領導干部首先要做到。 (二)找準問題,扎實整改。開展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的目的就是要解決問題,就是要通過教育整頓活動,改進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各單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參與這次教育整頓活動,務求取得實效。要對照自身職責要求和工作標準,多挖問題,少講成績,做到自評工作客觀實在,自揭問題深入到位,不遮丑、不護短,切實把存在的問題查找準、解決好。同時,要注意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克服“厭煩”情緒、“無所謂”情緒和馬虎應付思想,堅決杜絕走過場、圖形式的傾向。 (三)科學安排,促進工作。要嚴格按計劃抓好各個環節的落實,教育整頓期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做到人人參與。當前,我省災后恢復重建和經濟社會發展任務十分繁重,各單位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正確處理好教育整頓與日常工作的關系,把教育整頓和當前各項工作結合起來,科學安排,統籌兼顧,確保教育整頓和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 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九日
信用陜西 | 2008/07/21
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醫藥購銷領域職務犯罪,建立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根據衛生部《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是指:本省公益醫療衛生單位在醫用耗材、醫用設備、藥品等購銷活動中發生的行賄受賄行為。 第三條 省衛生廳建立全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以下簡稱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并在陜西衛生信息網站公布。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協助省衛生廳建立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第四條 不良記錄依據:2008年1月1日起,陜西省各級人民檢察院提供的有關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犯罪信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醫療衛生單位提供的對相關人員因行賄受賄行為作出的黨政紀處分決定;工商和稅務等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第五條 不良記錄內容:行賄人、受賄人基本情況和違法違紀事實等相關信息。 第六條 不良記錄收集辦法: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醫療衛生單位糾風部門向省衛生廳糾風辦提供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判決書、不起訴決定書、黨政紀處分決定和工商、稅務等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第七條 省衛生廳糾風辦收集到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后,采用適當方式告知當事單位或當事人。當事單位或當事人如有異議,可在15個工作日內向省衛生廳提出,省衛生廳從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和答復。 第八條 對列入當地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兩年內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 第九條 對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總公司,其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不與總公司共同承擔相應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總公司不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務人員收受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或者其他代理人給予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醫療衛生單位或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黨政紀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行賄人和受賄人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滿2年后,期間未發現再次行賄受賄的,按原上報程序審核后予以刪除,其所屬企業(單位)也自然刪除。 第十二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與司法機關和監察、工商、財政、藥品等相關行政部門建立溝通機制,互相通報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案件信息和查處結果。 第十三條 商業賄賂不良記錄與醫療衛生單位的各種評比、評審和表彰等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視情節在全省通報,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四條 省衛生廳糾風辦負責收集和公示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及省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查詢工作。各設區市衛生局和楊陵區衛生局負責轄區內醫療衛生單位查詢工作的管理。 第十五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執行本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信用陜西 | 2008/06/11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政務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政務信息是政府領導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為有效解決當前信息報送時效性差、調研性信息偏少、工作落實反饋信息欠缺等問題,現就加強和改進政務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政務信息工作要緊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務領導決策,及時反映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反映各地、各部門改革發展的思路、進展和成效,反映重大的社會經濟動態和重要社情民意,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國家和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要及時報送貫徹落實情況和干部群眾的反應。各駐外辦事處可結合上述內容,重點報送有關省、區、市的新做法、新舉措、新經驗。 二、各地、各部門發現事關全局的苗頭性、傾向性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一般不得遲于新聞媒體。對經常報送的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數據,要加強態勢、趨勢方面的綜合分析,增加定性判斷。 三、要及時反饋國家和省政府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視察各地時重要講話精神以及有關批示的落實情況。對領導批示的問題類信息,要及時報送調查處理結果,調查處理需要一定過程的要有階段性續報。 四、對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的約稿信息,必須嚴格按照約稿內容和時限要求認真采編、及時上報。涉及國辦的約稿信息,要注意站在全省角度提出問題、意見和建議,做到客觀、真實和準確。 五、進一步加強調研性信息的報送,各信息報送單位每個月至少報送1—2篇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信息,有條件的單位還可借助有關研究機構的力量,對一些重大問題進行深度研究后上報。 六、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政務信息報送要點,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每月報送重點和要點,按計劃及時采編報送有關信息。 七、各設區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向省委辦公廳報送的信息,應同時報送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各部門在向國務院對口部門以及新聞媒體報送、提供有關信息時,必須同時報送省政府辦公廳,涉及重大事項的信息要按有關規定核審。 八、省政府辦公廳的信息機構要加強與省委辦公廳信息機構的聯系,省政府辦公廳信息處上報國務院辦公廳的政務信息、省應急辦上報國務院應急辦的應急信息,同時交換省委辦公廳信息處,特別重要的信息要及時銜接,統一口徑上報。 九、在省政府辦公廳內部實行全員采編報送信息制度。各業務處室要向信息處及時提供有關業務范圍的信息線索、信息素材和成文信息,對省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要做到文件送審和信息報送相同步。信息處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建立與業務處室的信息溝通機制,每位工作人員分別負責聯系若干業務處室,及時交流有關情況。 十、要把政務信息工作與政府信息化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盡快實現全省政務信息全部通過政府內網傳輸,逐步取消傳真、郵遞和互聯網郵件報送信息。 十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把信息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職責。主要領導要經常過問信息工作,分管領導要積極支持指導本級政府或本部門的辦公廳、室做好信息工作。要明確信息工作機構,并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為其創造良好工作條件,安排他們參加有關重要會議、閱讀有關文件、隨同領導同志調研等,要安排一定經費用于信息工作部門開展業務建設。 十二、突發事件信息根據《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陜政發〔2005〕33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意見》(陜政辦發〔2007〕33號)及《陜西省應急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值守工作的通知》(陜應急辦函〔2008〕4號)的有關規定,直接報送省應急辦(省政府總值班室)。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信用陜西 | 2008/05/27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陜西省2008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按照《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總體部署,2008年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推動作用,重點做好信用制度建設、行業信用建設和“三庫一網一平臺”建設,大力開展信用宣傳教育和調查試點活動,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為全面推進信用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一、抓緊信用立法工作,為信用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省政府法制辦、省信用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從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需要和進程出發,抓緊研究提出全省信用立法規劃。今年完成《陜西省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草案)的調研和起草工作,盡早報省政府審定,為開展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共享、使用及權益保護等工作提供基本的法規制度保障。 二、推進行業信用建設,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 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作為本行業、本領域信用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根據《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要求,制訂各行業信用建設的實施方案,明確本部門信用建設工作的具體目標、重點工作、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今年3月底前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今年,各部門信用建設的主要工作是按照職責分工,在開展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工作中,全面采集、整理企業和個人的相關信用信息,以企業組織機構代碼和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力爭在年底前基本實現信用信息電子化管理,同時建立本系統內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各設區、市有關部門相關信息應逐級向省級數據庫歸集。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要以信貸服務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現有的企業和個人信貸征信系統建設,同時采集、整合相關的非銀行信息,完善全省企業和個人信貸信用信息。省工商局要加快制訂全省工商系統信息共享制度和管理機制,以“金信工程”為依托,完善全省企業基礎信用信息,并以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年檢信息、獎懲信息為重點,健全企業信用記錄。省公安廳要結合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以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完善全省個人基礎信用信息,并以個人基本信息、治安處罰信息、車輛登記抵押信息和交通違章信息等為重點,健全個人信用記錄。 地稅、國稅、海關、人事、社會保障、質監、藥監等部門要依托現有業務管理系統,加大信息采集力度,進一步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司法、國土資源、建設、交通、衛生、環保、安監、物價、銀監、證監、保監、外匯管理及其他有關部門,要以企業備案信息、資質(資格)認證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獎懲信息等行業監管信息為重點,健全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記錄。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機械設備成套局具體負責,以招投標代理機構為重點,整合全省各有關部門招投標資質認證、違規處罰等監管信息,建立全省統一的招投標信用信息系統。法院系統以訴訟信息、判決信息、執行信息等為重點,健全司法信用記錄。 三、加快信用信息交換平臺建設,初步實現政府信用信息開放共享 由省信息中心(省聯合征信中心)負責,按照國家信用建設標準化試點的要求,盡快制訂信用信息數據標準、交換共享規則和接口技術規范,要利用現有的技術設施和網絡系統,建設和運行全省信用信息交換平臺。由省工商局負責,依托企業基礎信用信息,建設和運行全省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由省公安廳負責,依托個人基礎信用信息,建設和運行全省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上述“一個平臺、兩個數據庫”應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設計規劃和立項審批工作, 9月底完成系統開發和運行測試,年底前實現首批單位信用信息的交換和共享。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公安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建設廳、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機械設備成套局、西安海關等部門作為首批信息共享單位,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全力配合交換平臺和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和運行工作。省級其他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和公共服務機構要抓緊做好本部門信用建設工作,逐步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體系。各設區市原則上不再建設獨立的數據共享平臺,相關信息通過各部門業務系統向省級數據庫歸集,或直接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體系。此項工作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做好具體協調檢查工作。 四、加強信用陜西(網)站建設,實現信用信息統一發布查詢 信用陜西(網)站為全省信用建設的官方網站和統一的信用信息發布平臺,由省信息中心(省聯合征信中心)具體負責網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在保護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部門信用信息的公開范圍,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通過信用陜西(網)站發布相關信息,受理網上信用投訴,共同把信用陜西(網)站建成全省發布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服務和宣傳信用建設的權威窗口。省信息中心(省聯合征信中心)要在進一步做好網站建設的同時,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聯系和合作,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服務。此項工作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落實。 五、推行政府部門率先使用信用產品,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登記注冊、日常監管、行政許可、資質認定、政府采購、財政支持、項目審批、項目招投標、撥付財政性補貼資金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點環節,查詢有關企業和人員的信用信息,率先使用信用報告等信用產品和服務,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特別在政府采購、重大項目招投標等方面,要實行信用等級準入制度,使市場資源向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配置。各有關部門應于今年5月底前,對本部門使用信用產品作出規定,明確使用范圍和方法,并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備案。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要在各部門開展工作、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訂政府部門使用信用信息產品的具體實施細則。 六、廣泛開展信用培訓和宣傳工作,逐步提高社會各界對信用建設的認知水平 要廣泛開展信用講座和信用管理崗位培訓,普及現代信用知識,培養信用管理人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以誠實守信和信用建設為內容的主題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和信用認知水平。 七、積極組織開展調查試點工作,為全面推進信用建設總結經驗 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和省工商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組織省內外信用服務機構參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企業信用調查活動,全面了解我省企業信用狀況和企業信用建設情況。省聯合征信中心要結合此項工作,開發建設“陜西省企事業信用信息自主發布評估系統”,促進企業自身信用建設,為開展企業信用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和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牽頭,省信用協會具體負責,按照國家信用建設標準化試點工作要求,選擇有代表性的企業,組織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估”試點工作。在試點中,要積極發揮信用服務機構的作用,通過試點工作檢驗信用服務機構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并全面總結試點經驗,為今后開展全省企業信用評價和信用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打好基礎。 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負責,省信用協會參與,組織開展“企業信用建設”試點工作,幫助試點企業建立內部信用管理體系。要制訂詳細的試點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安排,對在試點工作中達到信用建設要求的企業給予表彰,并將試點企業信用建設的先進經驗向全省示范推廣。 各設區市及其相關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與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機結合。有條件的地方,可在省信用管理辦公室的協助和指導下,選擇1-2個切入點,先期開展信用建設試點工作,循序漸進,逐步完善。
信用陜西 | 2008/03/12
陜西省2008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按照《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總體部署,2008年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推動作用,重點做好信用制度建設、行業信用建設和“三庫一網一平臺”建設,大力開展信用宣傳教育和調查試點活動,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為全面推進信用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一、抓緊信用立法工作,為信用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省政府法制辦、省信用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從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需要和進程出發,抓緊研究提出全省信用立法規劃。今年完成《陜西省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草案)的調研和起草工作,盡早報省政府審定,為開展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共享、使用及權益保護等工作提供基本的法規制度保障。 二、推進行業信用建設,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 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作為本行業、本領域信用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根據《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要求,制訂各行業信用建設的實施方案,明確本部門信用建設工作的具體目標、重點工作、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今年3月底前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今年,各部門信用建設的主要工作是按照職責分工,在開展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工作中,全面采集、整理企業和個人的相關信用信息,以企業組織機構代碼和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力爭在年底前基本實現信用信息電子化管理,同時建立本系統內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各設區、市有關部門相關信息應逐級向省級數據庫歸集。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要以信貸服務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現有的企業和個人信貸征信系統建設,同時采集、整合相關的非銀行信息,完善全省企業和個人信貸信用信息。省工商局要加快制訂全省工商系統信息共享制度和管理機制,以“金信工程”為依托,完善全省企業基礎信用信息,并以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年檢信息、獎懲信息為重點,健全企業信用記錄。省公安廳要結合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以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完善全省個人基礎信用信息,并以個人基本信息、治安處罰信息、車輛登記抵押信息和交通違章信息等為重點,健全個人信用記錄。 地稅、國稅、海關、人事、社會保障、質監、藥監等部門要依托現有業務管理系統,加大信息采集力度,進一步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司法、國土資源、建設、交通、衛生、環保、安監、物價、銀監、證監、保監、外匯管理及其他有關部門,要以企業備案信息、資質(資格)認證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獎懲信息等行業監管信息為重點,健全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記錄。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機械設備成套局具體負責,以招投標代理機構為重點,整合全省各有關部門招投標資質認證、違規處罰等監管信息,建立全省統一的招投標信用信息系統。法院系統以訴訟信息、判決信息、執行信息等為重點,健全司法信用記錄。 三、加快信用信息交換平臺建設,初步實現政府信用信息開放共享 由省信息中心(省聯合征信中心)負責,按照國家信用建設標準化試點的要求,盡快制訂信用信息數據標準、交換共享規則和接口技術規范,要利用現有的技術設施和網絡系統,建設和運行全省信用信息交換平臺。由省工商局負責,依托企業基礎信用信息,建設和運行全省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由省公安廳負責,依托個人基礎信用信息,建設和運行全省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上述“一個平臺、兩個數據庫”應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設計規劃和立項審批工作, 9月底完成系統開發和運行測試,年底前實現首批單位信用信息的交換和共享。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公安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建設廳、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機械設備成套局、西安海關等部門作為首批信息共享單位,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全力配合交換平臺和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和運行工作。省級其他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和公共服務機構要抓緊做好本部門信用建設工作,逐步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體系。各設區市原則上不再建設獨立的數據共享平臺,相關信息通過各部門業務系統向省級數據庫歸集,或直接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體系。此項工作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做好具體協調檢查工作。 四、加強信用陜西(網)站建設,實現信用信息統一發布查詢 信用陜西(網)站為全省信用建設的官方網站和統一的信用信息發布平臺,由省信息中心(省聯合征信中心)具體負責網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在保護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部門信用信息的公開范圍,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通過信用陜西(網)站發布相關信息,受理網上信用投訴,共同把信用陜西(網)站建成全省發布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服務和宣傳信用建設的權威窗口。省信息中心(省聯合征信中心)要在進一步做好網站建設的同時,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聯系和合作,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服務。此項工作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落實。 五、推行政府部門率先使用信用產品,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登記注冊、日常監管、行政許可、資質認定、政府采購、財政支持、項目審批、項目招投標、撥付財政性補貼資金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點環節,查詢有關企業和人員的信用信息,率先使用信用報告等信用產品和服務,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特別在政府采購、重大項目招投標等方面,要實行信用等級準入制度,使市場資源向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配置。各有關部門應于今年5月底前,對本部門使用信用產品作出規定,明確使用范圍和方法,并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備案。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要在各部門開展工作、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訂政府部門使用信用信息產品的具體實施細則。 六、廣泛開展信用培訓和宣傳工作,逐步提高社會各界對信用建設的認知水平 要廣泛開展信用講座和信用管理崗位培訓,普及現代信用知識,培養信用管理人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以誠實守信和信用建設為內容的主題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和信用認知水平。 七、積極組織開展調查試點工作,為全面推進信用建設總結經驗 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和省工商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組織省內外信用服務機構參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企業信用調查活動,全面了解我省企業信用狀況和企業信用建設情況。省聯合征信中心要結合此項工作,開發建設“陜西省企事業信用信息自主發布評估系統”,促進企業自身信用建設,為開展企業信用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和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牽頭,省信用協會具體負責,按照國家信用建設標準化試點工作要求,選擇有代表性的企業,組織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估”試點工作。在試點中,要積極發揮信用服務機構的作用,通過試點工作檢驗信用服務機構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并全面總結試點經驗,為今后開展全省企業信用評價和信用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打好基礎。 由省信用管理辦公室負責,省信用協會參與,組織開展“企業信用建設”試點工作,幫助試點企業建立內部信用管理體系。要制訂詳細的試點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安排,對在試點工作中達到信用建設要求的企業給予表彰,并將試點企業信用建設的先進經驗向全省示范推廣。 各設區市及其相關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與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機結合。有條件的地方,可在省信用管理辦公室的協助和指導下,選擇1-2個切入點,先期開展信用建設試點工作,循序漸進,逐步完善。
信用陜西 | 2008/03/12
陜西省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經營性服務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營性服務價格,是指經營者以提供場所、設施、技術、信息、中介、勞務、傳遞等方式開展各類有償服務活動的收費。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營性服務價格行為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管理、監督和調控,應當遵循價值規律和市場規則,支持并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管理、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管理、監督工作。 第二章 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形式 第六條 經營性服務價格依據定價方式分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七條 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性服務價格范圍: (一)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和公益性服務價格; (二)不具備競爭條件的重要中介服務價格; (三)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服務價格。 第八條 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性服務價格實行目錄管理。 省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中央定價目錄》和省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的《陜西省定價目錄》,按照程序制定《陜西省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目錄》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未納入服務價格管理目錄的經營性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十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性服務價格,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進行必要的引導,規范其價格行為。 第三章 經營性服務價格的制定 第十一條 經營性服務價格,依據經營成本、市場供求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或者調整,應當有利于行業協調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 第十二條 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應當依據該服務項目的行業社會平均成本、稅金、合理利潤、市場供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消費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對資質等級、社會信譽以及服務質量差異較大的經營性服務,可以實行價格等級管理,依質分等、按等定價。 公用事業價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公益性服務價格按照完全補償、部分補償經營成本的原則制定。 第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服務價格管理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定價范圍制定或者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范圍內執行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制定重要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根據授權,按照服務價格管理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定價范圍制定本地區范圍內執行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 制定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 價格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服務價格管理目錄規定制定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予以糾正。 第十五條 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應當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制定列入價格聽證目錄或者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經營性服務價格,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十六條 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具體適用范圍、價格水平,根據經濟運行變動情況,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定價權限和程序予以及時調整。 消費者、經營者可以對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提出調整建議。 第十七條 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服務項目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 第四章 經營性服務價格行為規范 第十八條 經營者的經營性服務價格行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 第十九條 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性服務價格,實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證應當載明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方式、計費單位、收費標準、票據種類、發證機關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 經營者提供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性服務,在開始經營后,應當向價格行政主管部門領取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證,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價格(收費)證,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第二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經營性服務,應當明碼標價,明示提供服務的項目名稱、價格水平、服務的數量、質量或者標準;按時計價的服務項目還應標明服務的時間。 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開具合法票據。同時提供多項服務的,應當列出服務清單,并標明明細價格。 第二十三條 經營者在經營性服務價格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經營成本的價格提供服務,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互相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三)以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 (四)在服務中降低服務質量,變相提高服務價格; (五)未明碼標價收取費用或者在標價之外,加收未予標明的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第五章 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當重要的經營性服務價格異常波動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省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提請省人民政府進行適時調控,采取適度的價格干預措施。當價格平穩后,應當及時撤銷價格干預措施。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監測,及時收集、發布重要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價格等信息,引導經營性服務市場經營,保持經營性服務價格水平相對穩定。 第二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經營性服務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及時受理投訴。 第二十七條 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協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行業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監督,規范本行業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消費者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經營性服務價格行為,有權舉報。 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對舉報的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價格工作人員在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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